金井镇、江背镇人民政府:
根据县政府对《关于安排乡镇集镇建设经费的请示》的批示精神,拟将集镇建设资金80万元拨付给你们,其中:金井镇蒲塘村重点项目建设资金30万元,江背镇基础设施维修和道路保洁维修经费50万元。现将资金情况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之日起7日内向长沙县城市管理局或长沙县财政局实名提出书面意见(县城管局 电话0731-84060658;县财政局经建科 电话:0731-84012264)。
长沙县城市管理局
长 沙 县 财 政 局
2019年4月4日
版权所有,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或建立镜像。如有违反,追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