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沙时报讯(记者 罗展 通讯员 宝小莹)“执法人员你们赶快来这里看看,有人在焚烧垃圾,到处是浓烟,还有臭味。”近日晚12时30分,长沙县行政执法江背分局接到群众投诉,随即执法队员赶往江背镇朱桥社区进行处理。
“厂门口还有明火,周围浓烟四起,确实有臭味,但是厂门紧锁。”执法队员王伟介绍,赶到朱桥社区某机械加工厂门口,现场正在烧垃圾,产生刺激性气味。执法队员连忙叫来保安将明火熄灭。
经查,该机械加工厂员工蒋某抱有侥幸心理,随意将泡沫、纸壳、塑料等生活垃圾放在一个废铁桶内进行焚烧,燃烧时现场产生大量浓烟和臭味,污染环境和空气。
根据《长沙市人民政府文件(长沙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防治大气污染的通告)》,该处为长沙县禁烧区域。该机械加工厂随意焚烧垃圾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二条第一款之规定,县行政执法局对此依法立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第二款之规定,对该厂罚款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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