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常熟市大量既有房屋(特别是老旧房屋)面临产业升级、安全提升和再利用的需求,部分既有房屋由于无产权证等原因,无法实施改造,制约了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步伐。面对这类堵点难点问题,常熟市在不断实践中摸索出了一些“常熟经验”。
2019年成为试点城市后,常熟市探索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支撑既有建筑更新改造工作纵深推进。先后发布的《既有建筑更新改造试点意见》《既有建筑更新改造试点操作办法》等文件,框定了试点范围、明确了改造路径、细化了操作办法;出台的《既有建筑更新改造试点补充意见》,进一步扩面放权。相关部门联合印发了审查办法、审查技术指南等,明确建筑改造规划、施工图、消防设计的审批要求,解决审批难点,规范了既有建筑改造的技术标准。常熟市还建立了会商会办机制,逐一解决试点项目抗震设防等级达不到现行规范、消防安全不达标、用地性质不符等难题。
据了解,被列入试点的项目基本都要进行房屋安全鉴定,分析既有房屋结构存在的安全问题,部分试点项目在考虑引入业态对房屋功能的需求时,实行消防和结构安全同设计、同施工、同验收。
此外,常熟市既有建筑改造利用消防设计审查验收试点工作还携手美丽宜居城市建设工作,促成了文创服务设施、老年服务设施等惠民生项目的落地,不断提高城市宜居水平。
(摘自常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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