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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维发力守护鱼欢水净

长沙县行政执法局黄花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立足执法主业,助力黄花水域生态持续向好

  •   长沙县行政执法局在捞刀河黄花段组织开展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增殖放流活动。 县行政执法局供图   长沙县行政执法局在捞刀河黄花段组织开展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增殖放流活动。 县行政执法局供图

      ◎星沙时报记者 刘萍 通讯员 周梁

      盛夏的长沙县黄花镇,捞刀河如一条玉带蜿蜒流过,成群的小鱼摆尾穿梭,两岸树木在风中轻摇,勾勒出一幅鱼欢水净、万物共生的鲜活生态长卷。

      自长江流域十年禁渔政策发布以来,黄花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立足执法主业,严肃查处各类违法行为,持续加大普法宣传力度,大力推动生态赔偿制度落实,全力以赴守护黄花碧水清波。

      锚定时间靶向巡查

      织密河道执法“动态网”

      “我们将整个黄花镇划分为四个片区,每个片区由一组执法队员负责。”黄花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负责人介绍,捞刀河黄花段共有18.92公里,涉及黄花、银龙、崩坎等5个村。为方便管理,这片水域均被划至执法一片区,由执法一组负责。相对应的,执法大队将农业、渔政执法骨干分配到执法一组,通过科学调配执法力量,提高渔业执法质效。

      此外,黄花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对投诉举报台账开展“一周一研判、一月一复盘”,从过往投诉举报线索中,总结涉渔违法行为高发地点、高发时间,再有针对性地开展巡查。

      “以违规垂钓、捕捞为例,大部分违法行为发生在早上九点前或下午五点后。因此我们的夜间值班组每晚至少会对非法垂钓或捕捞的高发点进行一次巡查。”黄花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负责人介绍,不久前,执法队员就在凌晨2时巡查时,查获了一起在禁捕区使用禁用渔具捕捞的违法案件。今年二季度,黄花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开展水域巡查120余次,查处违规案件32起,依法收缴地笼、鱼竿、渔网、渔船等违规渔具108件,通过高密度巡查、高频次执法、高强度震慑,有效遏制了违法捕捞行为。

      立足需求多维普法

      打造全民护河“同心圆”

      “不是不让大家钓鱼,而是要在允许的水域,一人一竿合规垂钓。”7月3日下午,执法队员在捞刀河畔,向村民朋友发放《禁渔政策宣传手册》《渔业法律法规汇编》等宣传资料,面对面为群众普及禁渔政策和渔业法律法规知识和非法捕捞的危害性。

      “在日常普法过程中,我们会特别注意不要‘开口即禁止’,引起群众的对立情绪。”执法队员表示,他们会向村民朋友们讲明允许垂钓的区域、时间、钓具、钓法、钓获物等事项,引导村民合规垂钓。在村民理解、接受法规政策后,再细细讲明竭泽而渔的长远危害,希望他们在尊法守法的同时,积极提供违法线索。

      今年以来,黄花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发放“禁渔”宣传资料300余份,同时联合黄花镇政府、村社区等部门,通过村村通广播、巡查车大喇叭、社区宣传栏等多种载体开展禁渔法律法规宣传,推动村民们从“被动守法”转变为“主动护河”。

      压实生态赔偿责任

      激活水域修复“新动能”

      “3、2、1,放!”7月1日上午,长沙县行政执法局在捞刀河黄花段组织开展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增殖放流活动。三名赔偿义务人现场放流20万尾鱼苗,以实际行动偿还了“生态债”。据执法队员介绍,这三位赔偿义务人分别为非法捕捞和非法排放水污染物案的当事人,均对水域生态环境造成了程度不一的损害。

      为达到教育惩戒与生态恢复双重目的,黄花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对三位当事人进行立案调查,同时牵头成立调查组,对三起案件造成的生态环境损害开展调查并组织赔偿磋商,最终推动当事人采取增殖放流替代性修复方式,在捞刀河黄花段投放鲢鱼、鳙鱼、草鱼共计20万尾鱼苗。

      谁污染,谁治理;谁损害,谁担责。近年来,黄花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不断完善“执法监督+生态修复+教育警示”闭环管理模式,推动环境违法当事人承担赔偿和修复义务,及时有效修复生态环境,助力黄花水域生态持续向好。严执法、强宣教、护生态——这既是黄花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坚定不移推进十年禁渔工作的有力体现,更是长沙县行政执法局守护水域安全、护航河湖生态的一个缩影。

      据悉,长沙县行政执法局将持续加大对涉渔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并通过普法宣传、教育警示等方式推动全民共护水域生态,让碧水清波成为长沙县的亮丽名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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