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唐建兵 见习记者 廖真怡)近日,长沙县政府制定出台《长沙县加大绿色创建力度推进城乡绿化一体化实施办法》,未来几年,长沙县将推进绿色通道、绿色集镇、绿色村庄(社区)、绿色庭院、绿色屏障、绿色园区、绿色产业、绿色文化建设等八大绿化工程。
这一办法提出,长沙县要率先建成为“两型城市”和国家生态县、全国生态文明示范城市,加快城镇森林化、社区园林化、村庄田园化、庭院花园化、道路林荫化、江河林网化建设。预计到2015年末,全县森林覆盖率在现有48.07%基础上稳步增长,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到43.5%(含湿地),人均公用绿化面积保持12.7平方米,交通道路绿化率达到95%,活立木蓄积达到390万立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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