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沙时报讯(记者 潘东晓)不得以选拔生源为名,组织各种考试、测试和竞赛;不得向学生收取各种考试、检测和竞赛费用……近日,长沙县教育局下发《关于开展民办培训学校(机构)违规组织选拔性考试专项治理的通知》,对民办培训学校和机构提出“六条禁令”“六项制度”。长沙县教育局还将开展有奖举报,欢迎市民、家长对民办学校违规招生行为进行举报,举报电话84012412。
规范民办学校招生行为
长沙县教育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近期,个别民办学校和机构采用电话咨询、网上报名、学校开放日等形式提前开展招生活动;部分教育培训机构打着“名校”的名义开展招生宣传,组织中小学生进行学科能力测试(竞赛),并声称测试(竞赛)成绩与“名校”招生(推荐)有关联。
该负责人表示,以上行为严重违反《义务教育法》等法律法规、违反“民办学校招生不择优”原则,不仅加重了学生负担、破坏了教育生态,扰乱了中小学招生工作秩序,直接影响素质教育的推进和教育改革措施的落实,同时损害了群众利益、影响了教育形象。
该负责人介绍,为了从根本上治理培训乱象、规范办学行为,促进全县民办教育健康有序发展,长沙县召开专门会议,就民办培训学校(机构)违规组织选拔性考试专项整治有关事项进行通告,并颁发“六条禁令”。
违规学校将被纳入“黑名单”
记者了解,为切实加强对民办培训学校和机构的培训考试行为进行监管,长沙县教育局还将实行“六项制度”。
这“六项制度”分别是招生备案制度,从2018年起,民办培训学校应该制定详细的年度开班计划,并填写招生备案公示表,向社会公示并交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公开承诺制度,各相关民办学校(机构)要向社会公众做出规范招生考试行为的书面承诺,公开承诺书应长期张挂在学校醒目位置,接受社会监督;巡查监管制度,长沙县教育局将不定期组织开展巡查,同时将聘请5名以上志愿者作为社会监督员;协议服务制度,统一制作签订《长沙县民办培训学校服务协议(范本)》,约定培训学校和培训学员双方权利和义务;有奖举报制度,鼓励学生家长和社会公众对培训学校(机构)的违规行为进行投诉举报,县教育局将给予举报者一定金额的奖励,举报电话84012412;财务审计制度,依法对有重大违规嫌疑的民办培训学校进行财务审计。
长沙县教育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将受理各方投诉举报,及时进行调查处理,并落实查处措施。对经查实违反相关规定的民办培训学校、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列入“黑名单”,并视情况采取限期整改、削减招生计划、停止招生直至吊销办学许可证等处理措施。对经查实违反本通知规定的无证办学机构,按照长沙市《关于进一步加强无证办学清理整治的通知》(长政办发
六条禁令
1、不得以选拔生源为名,单独或联合普通中小学组织各种考试、测试和竞赛;
2、不得向学生收取各种考试、检测和竞赛费用;
3、不得接收非培训班学生参加各种考试、检测和竞赛;
4、不得在核定办学地点之外设点组织各种考试、检测和竞赛;
5、不得向普通中小学提供培训班学生考试、检测和竞赛成绩;
6、不得违规聘请普通中小学在职教师兼职兼课,或以此为名发布虚假招生宣传信息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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