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龙街道、金井镇: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和全国禁毒工作会议要求,根据《长沙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纪要》(第49期)文件,依据2018年度财政资金预算安排,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结合长沙县社区戒毒康复工作实际情况,为积极创新社区戒毒和社区康复工作模式,提高社区戒毒和社区康复工作的科学性、针对性和有效性,拟下拨2个社区戒毒康复工作站建设资金各15万元,共计30万元。如有异议,请在公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长沙县禁毒委员会、长沙县财政局提出书面意见。
长沙县禁毒委员会(电话86846626)
长沙县财政局(电话84011710)
2018年7月24日
长沙县下拨社区戒毒康复工作站建设资金安排表
序号 单位 社区康复工作站建设经费
1 长龙街道 15
2 金井镇 15
合计 合计 30
版权所有,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或建立镜像。如有违反,追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