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长沙县本土化乡村医生培养定向分配实施方案》(长县医改办发[2018]3号)文件,现将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县级财政补助资金106.6477万元予以公示并预拨,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及时向以下部门反馈:
长沙县财政监督检查局:84011710
长沙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监察室:84015702
2018年9月26日
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资金预拨表
单位:元
序号 名称 预拨第4季度资金
1 金井镇中心卫生院 71634
2 福临镇中心卫生院 48532
3 北山镇中心卫生院 86847
4 江背镇中心卫生院 76249
5 安沙镇卫生院 133901
6 黄兴镇卫生院 92907
7 春华镇卫生院 46049
8 黄花镇卫生院 103298
9 黄兴镇干杉卫生院 38136
10 高桥镇卫生院 27384
11 路口镇卫生院 29064
12 开慧镇卫生院 21044
13 青山铺镇卫生院 21850
14 开慧镇白沙卫生院 20153
15 果园镇卫生院 26958
16 金井镇双江卫生院 39138
17 榔梨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55350
18 星沙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23510
19 泉塘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67598
20 湘龙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36875
小 计 10664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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