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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举报车窗抛物每例可奖50元

长沙县交警集中整治车窗抛物交通违法行为,半个月受理有效举报50例

  •   漫画/任筱   漫画/任筱

      ◎星沙时报记者 宋彬彬

      “烟头、槟榔渣、早餐袋、餐巾纸……也许你一个不经意的细小动作,将给穿梭在车流中清扫的环卫工生命安全造成威胁,也为文明长沙城市形象抹黑。”昨日,驾驶员刘某因行驶时随手将烟头扔出车窗外,被举报后前往长沙县交警部门接受批评和处罚。

      据悉,长沙县交警正集中整治车窗抛物交通违法行为,11月1日起有奖受理车窗抛物违法举报。司机开车扔个烟头,罚款100元;市民举报拍下视频,奖励50元现金红包。

      等红灯扔烟头,罚100元

      11月7日,星沙驾驶员刘某在万家丽路上由北往南行驶,在湘龙路口等红灯间隙犯了“烟瘾”,看到红灯变为绿灯,刘某随手将烟头扔出窗外后踩下油门扬长而去。11月8日,交警拒绝车窗抛物举报投诉窗口收到了举报刘某车窗抛物行为的视频。13日,刘某接到交警电话,同意上门接受批评和处罚。

      “不能碰运气,这是驾驶员最基本的文明素质和安全意识。”“您说得对,我接受批评和处罚。”昨日上午,长沙县交警大队湘龙中队办公室内,驾驶员刘某为自己等红灯时扔烟头的行为缴纳了100元罚款。

      据了解,长沙县交警大队自11月1日开始集中整治车窗抛物交通违法行为,半个月时间已受理有效50例举报视频,其中11名当事人已配合进行相关处理。

      长沙县交警大队湘龙中队长罗攀介绍,被举报当事人普遍态度较好,都愿意并积极配合交警进行相关处理。部分市民缺乏最基本的文明素质和安全意识,导致此类现象频发,要想从源头上制止,还得从提高驾驶员的安全意识等方面着手,让更多司乘人员文明行车。

      拍下视频举报,奖50元

      杜绝车窗抛物行为要靠大家共同监督。市民朋友可利用手机、摄像机、照相机、行车记录仪等拍摄设备,拍摄司乘人员向车外随意抛撒垃圾的不文明行为,向交警部门举报投诉窗口进行举报。经采用后,将实行有奖受理,对市民举报并查实的机动车向车外抛撒物品的交通违法行为,每起奖励50元微信红包。

      市民可通过微信搜索“车窗抛物举报平台”小程序,点击进入举报平台,选择“拍摄”或“本地上传”窗口,即可上传车窗抛物视频作为证据资料。

      值得注意的是,车窗抛物交通违法举报只受理视频证据材料,要求能清晰、准确地反映机动车号牌、外观等特征以及违法时间、地点、事实,能完整地体现违法行为过程。

      交警在接受举报后进行审核,将符合处罚要求的举报信息录入相关平台,对符合举报奖励条件的,审核通过后,按每起50元微信红包标准自动发放到位。

      此外,经核实符合证据规定的违法行为,将通过媒体进行曝光。

    交通违法曝光台

      序号 号牌号码 车辆品牌 违法行为 违法记分 罚款金额 车辆状态 违法代码

      1 湘AJ299Q 大众牌 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的 6 200 违法未处理 16250

      2 湘A0M29S 丰田牌 机动车通过有灯控的路口时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的 2 100 违法未处理 12080

      3 湘A7XM41 丰田牌 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的 3 100 违法未处理 13450

      4 湘AQ9Z11 菲亚特牌 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 3 100 违法未处理 13450

      5 湘C9Y093 哈弗牌 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的 3 100 违法未处理 13440

      6 湘A6FL96 大众牌 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时未停车让行的 3 200 违法未处理 135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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