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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猪与吃肉琐忆

      ◎盛俊杰

      我是农家子弟,老家在长沙县江背镇。上世纪70年代,农村人家一般少有别的经济门道,于是遵从“穷莫丢猪”的古训,家家户户都养猪。我家也不例外,全家8口人除父母在生产队劳动外,家里没有别的收入,开销就靠每年养的两头猪。开春时,父亲集市上买来不过10来公斤的猪崽交给母亲喂养。母亲每天清早将我们放学后采摘回来的野菜、红薯藤铡碎,煮成一大锅再拌上米糠,分早中晚三顿喂食。

      送猪的那日一大早,主家会叫上三五个邻居帮忙,将猪从栏中赶出,揪的揪耳朵,扯的扯脚,将猪五花大绑在土车上。男子汉在车后推,妇女或小孩则在前面拉,急急匆匆往公社牲猪收购站赶。

      一头猪也就能卖60至70元。可别小看这几十元,在当时全年收入才几百元的农户人家可是可以派上大用场的——小孩的学费、日常开支、清偿债务……半年家庭的较大笔开支全在其内。每每向别人借钱时的承诺就是:“等送猪后还你啰。”

      送猪,是一家人辛劳过后的期盼与高兴之日。不但可以了却债务,还可顺便买几斤肉回家解解谗。其时肉价虽只有8毛1斤,但不逢年过节或家里有什么喜事,一般家庭是不会轻易买肉吃的。即使家里有做手艺的匠工师傅,也除非是劳动强度较大的木工和泥工,一般的理发、蔑工、裁缝之类的,就用火焙鱼和鸡蛋招待。

      也有少数经济条件不错的人家,特意把第二栏猪刻意拖到春节前夕。一来猪可喂得更大更肥一点,可以卖出更多的钱,二来年前在自家宰杀,将大肥猪肉卖给附近乡亲,增添过年的气氛。杀年猪的场面好不热闹,大人小孩几十人先是争相围看屠夫宰杀猪的全过程,然后抢着买肉。缺油少盐的时代,大家都希望买到肥一点的。持刀砍肉的屠夫都是本乡本土的,尽量满足大家要求。

      也许是肉吃得少的缘故吧,人们对别人家买肉吃肉的事特别敏感,尤其是大蒜、辣椒炒回锅肉,老远就能闻到那诱人的香味,嘴特别馋者常找由头前往蹭饭。让我记忆犹新的是除夕那天,团圆饭还没开始,母亲就把刚用盐和豆豉煮熟的猪肉从锅里勾出,热腾腾地摆放在砧板上,给我们每人均匀地裁切出一块。兄妹们双手捧着香气扑鼻的肉块,乐呵呵地品尝着年的滋味。

      改革开放的政策有如春风,拂绿了田野。承包了土地的农民,务农之余有的南下打工,有的开店办厂,有的凭着泥木工技术搞建筑……各显其能,喂猪不再是唯一的家庭经济来源了。渐渐地,农村富起来了。平房换成了楼房,土车换成了货车、小车,手机人手一台,吃肉更不是问题了。家乡真的变了!清新的空气,优美的环境,吸引着城里人也常往乡村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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