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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扫黑除恶 举报方式的通告

      全县广大人民群众: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和中央纪委《关于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的意见》精神,深挖涉黑涉恶犯罪案件背后的腐败问题,彻查黑恶势力犯罪“关系网”“保护伞”,欢迎广大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积极检举揭发相关问题线索。现将举报方式通告如下:

      一、线索受理范围

      (一)党员干部和其他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采取暴力、威胁等手段把持基层政权,操纵破坏基层换届选举;以威胁、恐吓、滋扰等手段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资产;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在征地、租地、拆迁、工程项目建设等过程中,勾结黑恶势力煽动闹事、侵害群众安全和利益等涉黑涉恶腐败的问题线索。

      (二)党员干部和其他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放纵、包庇黑恶势力,收受贿赂或者在黑恶势力设立的公司、企业入股分红,徇私舞弊等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的问题线索。

      (三)地方党组织和政府、政法机关、相关职能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不力等问题线索。

      二、线索举报方式

      长沙县扫黑办:举报电话:0731-84030230(白天)、17773196220(全天);举报信箱:长沙县开元东路39号县委楼一楼115室扫黑办,邮编:410100;举报邮箱:3271637025@qq.com。

      长沙县纪委监委:举报电话:0731-84012157;举报信箱:长沙县星沙街道望仙路71号县纪委监委信访室,邮编:410100;举报邮箱:csxjwshb@163.com。

      中共长沙县纪委

      长沙县监察委

      2019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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