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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报废车运输危货,执法人员火眼识破

涉事公司因无证运危货被罚3万元,报废车被解体

  •   近日,执法人员查处一无证运危货的报废车,并联系专业公司对危险货物进行安全转移。 县行政执法局供图   近日,执法人员查处一无证运危货的报废车,并联系专业公司对危险货物进行安全转移。 县行政执法局供图

      星沙时报讯(记者 盛磊 通讯员 彭楚航)明知液氧、乙炔等属于危化品,为省成本竟雇用一报废车负责运输,在路上行驶犹如一颗“流动炸弹”。好在近日长沙县行政执法江背分局执法人员巡查时发现该车,及时消除了这一安全隐患。

      2月26日,执法人员在朱梅公路巡查时,发现一辆湘A牌照的普通小型货车运输瓶装危险货物,十分可疑,遂要求车主靠边停车接受检查。

      经查,车上运的是液氧、溶解乙炔、压缩氧气、富氩混合气体等工业切割用气体,共27瓶。据危险货物物品名表GB 12268-2012,其中液氧、压缩氧、溶解乙炔属危险货物。

      执法人员介绍,运输危险货物,按规定必须由具备危化品运输专业资质的车辆和司机运输,而现场查获的这辆货车只是台普通货车,车身无运输危险品标志标识,还是用报废车辆改装而成。

      执法人员调查询问得知,车主姓罗,现场无法提供车辆的行驶证、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证,其运输的危险货物来自于浏阳市鑫荣气体有限公司,准备运至长沙县春华镇一机械加工厂。

      执法人员依法对该车进行扣留,并联系专业危货运输公司对查获的危险货物进行安全转运;同时依法立案,要求涉事公司负责人、车主接受进一步调查处理。

      经调查取证,浏阳市鑫荣气体有限公司负责人王某无法提供该车的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证件,就擅自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将接受罚款3万元的行政处罚。

      此外,在执法人员的监督下,货车车主罗某将车辆送往长沙报废汽车回收有限公司,于3月15日进行报废解体,从根本上消除了安全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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