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沙时报讯(记者 盛磊 通讯员 文坚)建网站传播淫秽物品、介绍容留卖淫,发展注册会员11万余人,为涉黄场所发布招嫖广告……长沙警方经过2个多月的缜密侦查,于日前成功侦破“长沙夜网”涉嫌传播淫秽物品、介绍卖淫专案,抓获涉案人员44人,查处卖淫场所10处。昨日,长沙市公安局对外通报了案情。
“市长信箱”收到市民举报
今年年初,长沙市公安局启动打击整治涉网治安违法犯罪“断链”行动,严厉打击整治利用互联网实施涉黄、涉赌、涉枪、涉爆等违法犯罪活动。5月,一网民通过市长信箱反映:“互联网站‘长沙夜网’有大量淫秽内容和招嫖信息,诱导未成年人违法犯罪。”
长沙市副市长、市公安局长唐向阳对此高度重视,责令相关部门立即对此线索深挖彻查,净化网上治安秩序。随即,长沙市公安局治安支队联合网安部门对“长沙夜网”网站进行了全面核查,初步认定该网站涉嫌从事传播淫秽物品牟利、介绍容留卖淫等违法犯罪活动。
考虑到案情重大复杂,6月26日,市公安局指定由长沙县公安局为主要侦办力量,市公安局治安支队会同网安部门全力配合,多警联动开展专案侦破工作,专案代号为“6.26”。
在长沙市公安局统一指挥调度下,长沙县公安局立即成立了由副县长、县公安局长曾卫国任组长,市局网安部门和县局治安、网安大队精干警力为成员的“6·26”专案组,对“长沙夜网”以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立案侦查。
循线核查锁定嫌犯踪迹
专案组民警对“长沙夜网”网站模块、功能、运营、维护、注册等系统开展了“地毯式”核查。民警发现,该网站发布大量长沙本地的招嫖广告信息,网站论坛三大版块之一的“长沙夜网休闲区”网帖数达90余万,网民对长沙多个娱乐场所的色情服务进行了详细描述和评论,其他网民则大量跟帖。
经查,该网站注册会员达114318个,其中VIP会员1323个。网站开通有季度、年度、终身三种VIP赞助服务,分别是100元、200元、300元的价格,可通过财付通、支付宝和神州行、联通一卡充进行充值,网站从中牟利。
专案民警通过远程勘验获取的电子证据,形成详细的勘查报告,并依法委托湖南省出版物质量监督检测中心鉴定,经鉴定该网站64篇网帖为淫秽色情互联网内容。
根据前期掌握的证据,经细致深入侦查,专案组初步锁定该网站的管理者马某敏和在该网站发布淫秽色情帖且点击量上2万次的黄某等7名犯罪嫌疑人。
为摸清犯罪嫌疑人的行踪,专案组多次赶赴武汉、杭州等地调查取证,掌握了每名涉案人员的落脚点。同时,民警对该网站网页广告发布信息进行梳理,对19条广告内容涉及的长沙10处娱乐场所都逐一上门、实地暗访,并将发现的涉黄线索逐一记录在案。
湘鄂两地同步收网抓获44人
9月7日,专案组兵分三路展开收网行动:一路由长沙县公安局副局长吴鑫带队赶赴武汉抓捕该案1号对象——“长沙夜网”网站管理者马某敏,当天18时许,犯罪嫌疑人马某敏在武汉市洪山区落网;一路由长沙县公安局治安大队及星沙、泉塘、湘龙、新安、榔梨等派出所警力分六个小组赶往网站发帖人员的落脚点进行抓捕,成功抓获犯罪嫌疑人黄某、匡某春、冯某雨、宾某;一路由芙蓉、天心、雨花、开福、岳麓公安分局以及长沙县公安局组成的抓捕组,分赴涉嫌网络招嫖的场所开展集中清查,共查处场所10处,抓获违法犯罪人员39人。
经查,犯罪嫌疑人马某敏于2008年从武汉某大学毕业后,在武汉某科技有限公司从事网络运维工作。马某敏2013年从公司辞职后,从一网友手中购买了两个网站,开设“长沙夜网”、“南京夜网”发展会员,传播淫秽信息牟利,共非法获利50万余元。黄某、匡某春、冯某雨、宾某均为该网站会员,多次在该网站发布淫秽网帖,网民点击量超过2万次。
目前,犯罪嫌疑人马某敏涉嫌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犯罪嫌疑人黄某、匡某春、冯某雨、宾某涉嫌传播淫秽物品罪,及涉嫌容留介绍卖淫的犯罪嫌疑人罗某求等18人均被依法刑事拘留,其余涉案人员被行政拘留,目前,案件还在进一步深挖中。
版权所有,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或建立镜像。如有违反,追究法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