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沙时报讯(记者 涂丽 通讯员 刘湘钢)湖南省于2015年9月20日推行 了“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近日,记者从长沙县地税局了解到,长沙县目前已全面推行“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
据了解,“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是指通过“一窗受理、互联互通、信息共享”,将企业登记时依次申请,分别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工商营业执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核发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部门(包括国税和地税部门)核发税务登记证,并分别编号,改为一次申请,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一个加载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改革后,企业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不再发放。
长沙县地税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改革只针对新设立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以下统称“企业”)。个体工商户及其他类型纳税人不纳入这次改革,相关登记、管理制度仍按原规定执行。
此外,本次改革设置有过渡期,时间为2015年9月20日至2017年12月底。期间,原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仍可继续使用。2018年1月1日起,一律改为使用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原发证照不再有效。在办理企业类市场主体变更登记时,换发“一照一码”执照,原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由企业登记机关收缴、存档。
为确保“三证合一”工作顺利进行,结合金税三期上线,长沙县地税局及时调整人员设置和岗位分工,以快速适应工作流程新变化,做好服务工作。同时,该局还编制应急预案,一发现问题,可及时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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