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沙时报讯(记者 熊毅 通讯员 邱雨佳)男子黄某家境不差,却好吃懒做屡屡实施盗窃,被依法多次打击处理仍不悔改。日前,长沙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黄某盗窃一案,已因盗窃被劳动教养、行政拘留或判处有期徒刑达5次的黄某再次面临法律严惩。
黄某是长沙县黄兴镇人,今年32岁,家中经营了一些生意,家境不错。但黄某初中毕业之后没有继续读书,也不工作,一直处于在外游玩的无业状态。久而久之,家中不再提供足够的开支费用,黄某便走上了行窃的道路。从2007年11月到2015年1月,黄某因盗窃先后5次在长沙市、长沙县、株洲市等地被分别处以劳动教养、行政拘留、判处有期徒刑等,累计时间达4年多。
2015年5月7日凌晨4时许,出狱不久的黄某因手头紧张,窜至长沙县星沙街道六区某网吧,趁上网的刘先生睡着之际,将其放置在座位上的钱包盗走,里面有现金260元及身份证、银行卡等财物。其后,黄某又分别于5月11日、13日、18日在星沙城区三个网吧实施盗窃,每次都是在凌晨1点到4点之间,趁上网者睡着之际下手,盗得现金、手机等财物共价值6000余元。
18日凌晨4时许,黄某在某网吧盗窃得手后,过了20分钟又回到该网吧,被受害人及网吧服务员当场抓获。
长沙县人民检察院认为,黄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盗窃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向长沙县法院提起公诉。该案将择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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