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叮铃铃……”
“喂,您好!长沙县工伤保险中心,请问有什么可以帮您?”
“你好,我是**建筑项目的员工王**,我想问一下十级伤残能拿到多少钱?”
“是这样的,我在系统查询了您的工伤信息,您是2014年12月受的工伤,2015年9月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关系,根据政策规定,您可以享受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7*3658=25606元,一次性医疗补助金6*4044=24264元,劳动能力鉴定发票报销800元,共计50670元。请问还有什么疑问吗?”
“那我这些钱什么时候能下来?是给单位还是给我?”
“您所在单位提交了委托书和您的银行卡信息,现在您的资料还在审核中,审核完之后我们会将待遇支付到您的银行卡上,请您大概在十月中旬查询您的银行卡余额,如钱未到账,您可以再拨打这个电话进行咨询。”
“好的,我了解了,谢谢你,再见!”
“不客气,再见!”
在日常的窗口工作中,每天都会接到很多咨询工伤待遇的电话,很多人都不了解工伤政策,尤其是外地务工人员。其实员工受伤认定为工伤后,首先可以享受医疗费用的报销,其次通过劳动能力鉴定达到伤残级别的,可以享受由工伤基金支付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如果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关系,还能享受由工伤基金支付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和由单位支付的一次性就业补助金。我希望广大的参保对象可以多多了解工伤政策,如有不懂的地方,可以积极电话咨询或是前往政务中心窗口进行当面咨询,切实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供稿人:长沙县人社局工伤保险中心 王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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