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何司壤 通讯员 张龙) 俗话说的“屋漏偏逢连夜雨”,听起来应该是发生在茅草屋、土砖房里的事。谁知道搬进了外表光鲜的商住小区,遇到暴雨天还是很苦恼。房屋外墙渗水至内墙,让家住长沙县星沙幸福洋房B栋顶楼的刘先生烦心不已。
“我们2007年搞的装修,2008年搬进来住,2009年就开始报修。”刘先生带着记者在他们家三室两厅的房子里看了一圈,除了主卧室以外,每个房间都有霉变的痕迹,或墙皮起泡剥落的情况。餐厅的天花板上有大片黄色的水渍,刘先生告诉记者,到了暴雨天,还可以看到水珠挂在天花板上。次卧的墙角现在摸上去还是湿的,长霉的地方开发商来刷过一次漆,刘先生自己也刷过一次,还是遮不住成片的灰色印记。
其实,不只是顶楼,其他楼层也有外墙渗水至内墙的问题。在幸福洋房A、B栋284户居民中,有约80户上报过渗水的情况。在B栋红色的外墙上,记者看到了好几块黑灰色的“补丁”,据介绍,这是在业主报修后开发商过来涂的一层防水涂料。“之前每次把渗水的问题上报给物业,物业再报给开发商,都还是立马就过来维修了,只是这么修修补补问题并没有根治。”
据悉,幸福洋房2006年交房,2011年11月时,五年的外墙质保期已到,理论上开发商不再负有维修的责任。但是业主认为,外墙渗水问题在质保期就存在,频繁维修治标不治本,开发商仍应对外墙的问题负责。为此,长沙县星沙街道大西冲社区群众工作站召集开发商、物业公司、业主代表,邀请房产局物管科就此事进行协商处理。经多次协调,开发商同意向总公司提交整改报告。
另一方面,如果要启动由业主在买房时交纳的维修基金对外墙进行维修的话,需经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或业主委员会同意方可启用,但是现在幸福洋房还没有成立业主委员会,无法动用这笔资金。针对这个问题,街道和社区相关工作人员正在指导幸福洋房业主成立业主委员会。
相关链接:业主委员会与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办法
业主大会由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全体业主组成,代表和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的合法权利,履行相应的义务。业主委员会由业主大会依法选举产生,履行业主大会赋予的职责,执行业主大会决定的事项,接受业主的监督。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是指专项用于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维修和更新、改造的资金。该笔资金由全体业主按一定标准缴纳至专项账户,并授权业主委员会统一管理和使用。
业主大会成立前,商品住宅业主、非住宅业主交存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由物业所在地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代管。
版权所有,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或建立镜像。如有违反,追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