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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会会员大病救助申报启动

符合条件者可到所属镇街工会联合会报名

      星沙时报讯(记者 李文婧)日前,记者从长沙县总工会获悉,今年长沙县启动的工会会员因大病致贫致困特别救助活动已开始接受申报受理,截止时间为2017年4月21日,符合条件的在职职工可以申报。

      据介绍,只要是2016年3月1日以来,符合《长沙市工会会员因大病致贫致困特别救助项目管理办法》(长工办发〔2015〕47号)规定的长沙县总工会所辖范围内的在职职工会员,因患重特大疾病,年度累计住院自负医疗费达到较大数额致使会员贫困的,可申请救助。重特大疾病主要是指患癌症、白血病、尿毒症及国家规定的其他重大疾病。

      据悉,住院者本年度内自负费用报销后超过2万元以上的,将按一定比例给予一次性救助。“符合条件者本人,可到所属镇街的工会联合会进行报名,并提交申报资料。”长沙县总工会相关负责人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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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申报所需资料

      1.《长沙市工会会员因大病致贫致困特别救助审批表》(附件3);2. 申报人的书面申请;3. 申报人及配偶身份证或户籍证明;4. 是低保户或是残疾人家庭的应提供低保证、残疾证;其他的家庭提供相关困难情况证明;5. 医院诊断书、住院证明等;6. 费用发票、结算清单;7. 困难职工档案表(需加盖工会印章);8. 长沙银行卡复印件;9. 实名制汇总表(含电子档)等其他资料。

      二、下列情形不在救助范围之内

      1.不能提供有效医疗票据或原始诊断证明的;2.所移植器官来源的费用;3.跨年度累积的医疗费用;4.营养药、保健药及医疗保健器材;5.因工伤和交通事故发生的医疗费用;6.因打架斗殴等违法犯罪行为所发生的医疗费用;7.整形、美容等所导致非正常疾病发生的医疗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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