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根据2017年度维稳工作要求,拟向长沙县公安局国保大队等5个单位及镇街下拨专项资金50万元,主要用于信息研判、维稳处突等工作,请各街道、单位按照《长沙县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使用和管理专项资金。如有异议,请在公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长沙县委政法委、长沙县财政局提出书面意见。
中共长沙县委政法委(电话84099361)
长沙县财政局(电话84011710)
2017年12月8日
长沙县2017年度维稳工作专项资金安排表
序号 镇街(单位) 维稳工作经费(元)
1 长沙县公安局国保大队 100000
2 星沙街道 50000
3 泉塘街道 100000
4 黄兴镇 200000
5 金井镇 50000
合计 5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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