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建设项目周边利害关系人:
我局拟审批茶塘片区控规A-09地块县人防中心工程规划修改。该项目位于长沙县星沙街道望仙东路与东九路交叉口,由长沙县人防办开发建设。该地块用地性质现规划为体育用地(A4),目前项目土地权属为政府储备用地。县人防办现申请将该地块中净用地20亩(不包括半幅路)用于县人防中心工程建设。具体调整如下:
1.将A-09地块重新划分为:A-09-01、A-09-02地块;
2.A-09-01地块:除用地面积有变化外,其他指标均不作修改;
3.A-09-02地块:用地性质由体育用地(A4)修改为安全设施用地(U3),用地面积为13005平方米,容积率由≤1.5修改为≤0.5,建筑密度不变,建筑限高由50米修改为24米,绿地率由≥30%修改为≥35%,主出入口方向由ESWN修改为S。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以及《长沙市城乡规划局规划公示公开规定》的有关规定,现将拟审批的修建性详细规划总平面图在星沙时报和我局互联网(http://www.csx.gov.cn/cxghjsj/)上进行公示,如对该规划调整有异议,请利害关系人持有关身份证明材料将意见与建议以书面形式反映到我局,公示起始日期:2017年12月8日起至2018年1月8日止,如申请听证的,应在公示期满后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听证申请。逾期未将意见与建议反映到我局,则视为无异议并默认公示内容,我局将依法批准茶塘片区控规A-09地块县人防中心工程规划修改。
特此公示。
联系电话:政策法规科0731-85240538
规划编制科0731-84012620
长沙县城乡规划建设局
2017年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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