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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达2018年度 维稳工作专项资金的公示

      各相关单位:

      根据2018年政法委专项项目资金的安排,依据《长沙县综治维稳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长县政法发[2015]13号)有关原则和要求,报经县委主要领导批示,下达2018年度维稳工作专项工作经费贰拾万元,用于黄花镇处理“4·23”事件相关问题工作经费。请依照国家、省、市关于专项资金使用的规定,确保专款专用。如有异议,请在公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长沙县委政法委、长沙县财政局提出书面意见。

      中共长沙县委政法委(电话84099361)

      长沙县财政局(电话84011710)

      2018年5月22日

      长沙县2018年度维稳工作专项资金安排表

      序号 镇街(单位) 维稳工作经费(元) 备注

      1 黄花镇 200000

      合计 2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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