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沙时报讯(记者 盛磊 通讯员 宝小莹)近日,长沙县行政执法江背分局执法人员对该镇朱家桥社区唐家冲组340号的松泰纸制品经营部进行了执法检查。
该厂面积约900平方米,主要从事纸质包装盒生产销售,未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其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五条规定。执法人员以建设项目未依法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就擅自开工建设对其立案处罚。
同时,执法人员在检查时发现,该厂房无用地手续,属于违建厂房;原料纸板、油墨桶分别堆放在厂房角落,现场十分杂乱;厂房内灭火器已经过期,无消防通道,存在严重安全隐患。当日,江背分局联合镇安监中心、生态办、市场监管所、国土所、派出所对该厂进行了断电关停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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