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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县查处首例恶意欠薪入刑案

涉事公司长沙优租客恶意欠薪上百万,且老板“人间蒸发”,目前公安机关已介入调查

      ◎星沙时报记者 盛磊 通讯员 付民

      一年多时间,公司从一家门店发展到15个经营网点,看上去来势很好,然而该公司现在却连员工工资都发不出了,且老板“人间蒸发”。今年5月,长沙县行政执法五分局接到杨某等13名劳动者投诉,称其所属的长沙优租客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拖欠员工工资已两月有余。

      近日,在该局下达责令限期支付书面决定后,当事人仍继续欠薪,其行为涉嫌违反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执法人员遂将案件移交公安机关处理。据悉,这是长沙县查处的首例恶意欠薪入刑案件。

      为占领市场独辟蹊径

      以致资金断层

      事情还得从2016年10月说起,江西省万载县人严某在长沙县发现租房市场火爆,便开办了一家以租房为主要业务的公司。该公司的经营模式与一般房屋中介不同的是,其不收服务费,而以收取押金的形式向房东提供客源。

      执法人员介绍,严某的主要目的不是赚钱,而是迅速占领市场,提升公司的知名度,等公司规模扩大且形成品牌效应后再卖掉股份。

      由于不收服务费,吸引了很多房东及租客。一年多来,该公司客户数量呈井喷式增长,在全市布局了15个经营网点。然而,公司规模不断扩大的同时,问题也来了。

      该公司收取一批租客的押金来扩展业务,然后靠下一批租客的押金来填补运营资金,一旦下一批客户量低于上一批,则意味着资金链断层,公司入不敷出,不但无法保障正常开支,连员工的工资也发不出来。

      公司员工杨某说,今年4月开始,他们就没领到过工资了,老板严某一直找各种借口拖着,由于员工正常生活难以保障,无奈之下,他们联名向长沙县行政执法局举报。

      恶意欠薪被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5月31日,执法人员找到当事人严某进行立案调查,并向其下达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经查,严某已拖欠181名员工两个月工资,累计金额达105万余元。

      6月29日到期后,当事人仍未按照要求整改,执法人员多次拨打严某电话,发送信息15次,对方电话未停机,但电话不接、短信不回。

      执法人员介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第41条规定,在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条后增加一条,作为第二百七十六条之一:“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同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拒不支付劳动报酬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条之一第一款规定的“数额较大”,即拒不支付十名以上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且数额累计在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的。

      目前,当事人的行为已涉嫌违反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的规定,县行政执法局已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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