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改目标
整改人大代表收集反馈的问题,落实人大代表提出的意见、建议,建立健全解决问题、促进发展的长效机制。通过立行立改并举一反三,以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满意为标准,全面落实“四有两责”,主动适应新形势,践行发展新理念,切实改进工作作风,全面提高监管效能,进一步提升食品安全保障能力和水平,为推动经济社会向更高质量、更高水平、更高层次迈进,为新时代全面建设现代化强县创造良好的食品安全环境。
整改措施
针对审计报告、依法行政报告、人大代表发言、工作视频和代表走访反馈的5个方面41个突出问题,做到以更加诚恳的态度针对问题抓好整改,以更加健全的制度规范权力运行,以更加优质的服务提升单位效能,以更加务实的行动赢得群众信赖。
(一)进一步加强执法基础性工作,不断完善约束监督机制
执法办案严格按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处罚程序规定》《质量技术监督行政处罚程序规定》《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规定期限办结。严格参照《湖南省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办法》《湖南省质量技术监督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办法》《湖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规范行使食品行政处罚裁量权规定》进行自由裁量。根据已制定的《案件审理委员会工作制度》《行政执法办案若干规定》,进一步完善执法程序,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行政执法质量,加强对执法人员和办案机构法制初审员的法治教育培训,提高业务能力及增强责任意识。
(二)全面加强食品安全监管,特别是加强对小餐饮及校园周边等薄弱环节的监管
一是在全县开展小餐饮“透明厨房”提质改造工程,目前已制定《长沙县小餐饮“透明厨房”提质改造工程实施方案》(长县食安办发[2018]21号),以引导小餐饮店建设透明可视厨房、公开食品加工过程为主线,全面改造其加工场所和基础条件。计划在2018年改造小餐饮单位150家,重点改造县城区域学校周边的小餐饮单位。
二是加大对小作坊的巡查监管力度, 针对人民群众反响强烈的网络餐饮无证经营、超范围经营、进货来源不明和公示虚假信息等问题,强化突出问题治理。同时,将结合“护苗行动”,制定《长沙县2018年秋季学校及周边专项整治行动方案》,进一步强化各学校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进一步规范学校食品安全及周边食品经营单位的经营行为,及时消除各类食品安全风险隐患。
三是坚决关停无证经营、卫生条件差或存在突出问题的食品经营门店,净化食品安全环境,持续推动食品安全示范创建、明厨亮灶建设等工作,营造食品安全工作的良好氛围。
(三)依法从严打击食品领域违法行为,全面加强行政执法及曝光力度
加大立案查处力度,严厉打击食品安全领域违法行为,做到发现一起打击一起;加大违法曝光力度,在星沙时报、局微信公众号设立曝光台,加大12315、12331等投诉举报平台的宣传力度,鼓励广大消费者对食品安全违法行为进行举报。
加大食品安全协管员巡查力度,建立联动机制,全面摸清辖区内无证无照餐饮单位的数量和分布情况,对具备办证的餐饮单位指导办理证照,不具备办证条件的,坚决依法查处;彻底排查食品小作坊潜在风险隐患,严厉打击无证生产经营、违法使用非食用物质、滥用食品添加剂、使用过期或不合格食品原料和辅料、生产经营假冒伪劣食品等各类违法违规行为;督促食品小作坊严格落实主体责任,自觉规范生产经营,自觉遵守食品生产良好行为规范,实现证照齐全、设施完善、操作规范、管理到位、质量安全,促进食品小作坊健康发展,全面提升食品小作坊食品安全保障水平。
(四)加强食品安全检测工作广泛性、针对性、有效性
通过开展“你送我检”活动,鼓励群众将有疑虑的农产品在指定时间送至快检室进行检测,解决群众担忧的问题;回应群众关心的食品安全问题,多开展针对桶装水、大棚蔬菜、猪肉、米粉的专项监督抽检,加大对婴幼儿食品的监管力度,开展针对婴幼儿食品的专项监督抽检,并及时向社会公布检测结果;加大对农贸市场检测结果公示督查力度,要求按规定进行结果公示,将公示的频率和规范纳入对快检室的年度考核;通过公示栏、曝光台和微信公众号,让群众有更多获取食品安全信息的渠道,对食品检测工作有更多了解。
(五)进一步加大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力度,强化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氛围
全面推行食品生产经营良好行为规范,深入开展食品安全示范生产经营单位创建,稳步扩大食品安全责任保险覆盖范围,加快推进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广泛动员各界力量参与食品安全社会监督。加强食品安全舆论引导,触角延伸到社区,提高食品安全人人关注、人人参与、人人共享的社会氛围。加强行业引导,加大行业协会自律、自强、自我发展能力。
整改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抓好食品安全工作是今年全局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各责任单位要将此项工作与各项业务工作有机结合,同研究、同部署、同考核,切实做到“两不误、两促进”。采取分解任务、明确责任、规定时限、落实到人、严格奖惩的办法,使评议工作任务落实到人、工作责任落实到人。
(二)强化检查,严格监督。正确处理好时间与进度的关系,既保证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任务,又保证工作质量;既严格遵循程序,又保证不走过场。要加强检查督办,通过不定期的检查和抽查,及时发现问题,调整工作思路,提出对策建议,确保整改工作落到实处,对整改落实不到位的责任人实行责任追究。同时,要主动接受人大代表、人民群众监督和社会舆论监督,确保整改成果的社会公众满意度。
(三)求真务实,注重实效。重视建立和完善解决群众反映突出问题的长效机制,从源头上达到纠建并举的作用,在发挥政风行风建设治本功能上取得新突破,用食品安全工作的新成效、人民群众的满意度来检验整改的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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