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建设项目周边利害关系人:
我局拟审批开元中片控制性详细规划E45、E51地块(松雅东110千伏变电站)规划修改,地块分别位于长沙县东七线与龙喜路交叉口东北角、长沙县黄兴大道与特立路交叉口西北角,本项目涉及开元中片控规E51和E45两个地块。E-51地块拆分为两个地块E-51-1、E-51-2,其中将E-51-1与E-45地块进行置换,在保证满足变电站用地要求的同时,不减少绿地面积。具体调整如下:
E51地块:原控规是防护绿地,总面积149531㎡,用地面积112488㎡,调整后分为E-51-1供电用地(总面积5061㎡,用地面积4767㎡,建筑密度≤30%,容积率为≤0.8,绿地率≥30%,建筑限高12米)和E-51-2防护绿地(总面积144470㎡,用地面积107721㎡);
E45地块:原控规为供电用地,总面积7333㎡,用地面积4878㎡,调整后为防护绿地,总面积和用地面积不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以及《长沙市城乡规划局规划公示公开规定》的有关规定,现将拟审批的规划修改方案在项目现场上进行公示,如对该规划调整有异议,请利害关系人持有关身份证明材料将意见与建议以书面形式反映到我局,公示起始日期:2018年10月18日起至2018年11月16日止,如申请听证的,应在公示期满后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听证申请。逾期未将意见与建议反映到我局,则视为无异议并默认公示内容,我局将依法批准开元中片控制性详细规划E45、E51地块(松雅东110千伏变电站)规划修改。
特此公示。
联系电话:政策法规科0731-85240538 总工室 0731-84011913
长沙县城乡规划建设局
2018年10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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