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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恋小伙借酒消愁,无证醉驾肇事被查

当事人因涉嫌危险驾驶罪且无证驾驶、妨碍公务,被刑拘、罚款3000元

      星沙时报讯(记者 陈瑶)近日,在长沙县黄兴镇光达村部路段,发生一起两车追尾事故。交警到达现场时发现,后车驾驶员浑身酒气,于是将其带回黄兴中队进行调查。谁料在调查过程中,该驾驶员不但不配合,还“借酒撒泼”,抗拒执法。

      据悉,当晚9时许,刘某醉酒后驾驶号牌为湘AE***S小型面包车,从黄兴新村行驶至黄江公路光达村部路段,与前方正常行驶的越野车尾部相撞,造成两车受损的交通事故。

      交警接警后,立即前往事故现场进行勘察。“当时面包车驾驶员不在现场,但是因为不熟路,很快被我们追回来了。”县交警大队黄兴中队辅警彭志成介绍。在接近刘某时,明显闻到刘某周身一股浓重的酒气,交警随即对其进行酒精测试仪检测,吹气结果为216毫克/100毫升,属于醉驾。

      随后,在带回中队进行查证过程中,刘某因醉酒不清醒,极度不配合,还将一名警务人员的腿部踢伤、咬伤。“因为我今天跟女朋友分手了。”刘某清醒后交代,和女朋友吵架后,无法控制自己的情绪,便独自在宿舍喝下了一瓶白酒和三瓶啤酒,在醉酒的情况下偷开老板的车上路行驶,超车过程中错将油门当刹车造成事故。交警经过进一步询问,发现刘某并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属于无证驾驶。

      最后,刘某因涉嫌危险驾驶罪,且无证驾驶,妨碍公务,面临刑事拘留、罚款3000元的严厉处罚。此外,其无证驾驶的行为也将导致保险公司拒赔,两车的修理费用由刘某全部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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