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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度参保居民缴费205元/人·年

长沙县启动2019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

      ◎黄伟英 罗展

      2018年11月1日起,长沙县启动2019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缴费工作。今年缴费与以往相比有什么不同?缴费要注意哪些事项?下面,长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为市民详细介绍。

      一 缴费时间

      城乡居民医保集中缴费期:2018年11月1日至2019年1月31日,其中2018年11月1日-2018年12月31日为续保人员集中参保期,2019年1月1日-1月31日为新增人员集中参保期。

      二 缴费标准

      2019年长沙县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确定为220元/人·年。从2014年起对全县参加了城乡居民医保的居民发放15元的参保补贴,参保缴费补贴从个人缴费中直接抵减,因此2019年度参保居民实际按205元/人·年的标准进行收缴。

      三 参保条件

      除县内大、中专院校在校学生外的下列人员,以家庭为单位参加城乡居民医保:

      (一)具有县户籍未参加城镇职工医保(含在外地参保,但只参加工伤保险而没参加职工医疗保险的除外)的城乡居民;

      (二)预计将在非集中缴费期退伍、转业、刑满释放的长沙县户籍人员;

      (三)非长沙县户籍在长沙县取得居住证的常住人口且未在户籍所在地参加职工医保和城乡居民医保的;

      (四)集中缴费期结束后,下列人员可以申请中途参保缴费:

      1.因婚娶、退伍、转业、刑满释放、新生儿等户籍新增人员;

      2.长沙县户籍的原城镇职工参保对象因故解除劳动合同,导致终止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

      3.已参保人员因特殊原因未及时在集中缴费期间续保、中断缴费的。

      四 缴费方式

      2019年度居民可选择以下任一方式进行自助缴费:

      (一)POS机缴费

      携带社会保障卡(身份证或户口本)到所在社区(村)参保点, 通过医保自助缴费终端(POS机)刷卡办理参保缴费。

      (二)微信缴费(手机APP)

      打开微信→通讯录→公众号→点击中上角“+”→输入“长沙人社12333”→关注后实名认证→进入“长沙人社12333”最下面的“服务大厅”→进入“社保缴费”→“城乡居民医保缴费”按提示操作缴费。

      (三)支付宝缴费(手机APP)

      打开支付宝首页→点击“更多”→全民生活中点击“城市服务”→点击“长沙人社”→点击“社保缴费”→点击“城乡居民医保缴费”→按提示操作缴费。

      (四)12333网站缴费

      进入 http://www.cs12333.com/revision/(长沙市12333公共服务平台)网站 在个人用户栏进行个人注册→获取登录账号→设置登录密码→ 登录系统 →网上缴费→居民医疗缴费→ 查询缴费→确定缴费年度 →有核定缴费记录的→按系统提示进行缴费。

      (五)长沙银行e钱庄缴费(手机APP)

      登录进入长沙银行e钱庄“首页”→点击右下角“更多+”→点击“社保服务”→“城乡居民医保缴费”按提示操作缴费。



      城乡居民意外伤害医疗保险政策解答

      2018年10月1日起长沙县城乡居民意外伤害医疗保险委托商保公司承办,这些问题解答如下:

      ①问:意外伤害住院能报吗?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规定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在境外就医的医疗费用不纳入医保报销范围。所以因意外伤害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如果属于有第三方责任人的不能纳入医保报销,无第三方责任人的可以纳入医保报销,由第三方承担部分责任的按责任划分比例纳入报销。

      特别提醒:对于为将有责任方意外伤害医疗费用纳入医保报销故意隐瞒事实或作假的,一经查实将追回医保支付,并按照相关约定追索诚信金,情节严重者移交司法部门处理。

      ②问:意外伤害住院报销程序是哪些?

      答:从2018年10月1日长沙县意外伤害医疗保险委托商保公司承办,委托商保公司承办后,参保群众意外伤害的就医模式不变、报销政策不变、参保缴费方式及缴费标准不变。具体报销流程如下:

      协议医疗机构住院报销流程:参保居民因意外伤害在协议医疗机构住院的,只需按照以往正常住院结算流程办理入院登记手续,并向接诊医师及医保科如实反映本次受伤原因,医院医保科将于2个工作日内向承办商保公司报案,商保公司接到报案的48小时内,将派出巡查人员查勘,并尽量于出院结算前向医院反馈调查结果。对于符合医保报销政策并且无第三方责任人的意外伤害医疗费用,在出院时直接在医院进行医保结算;如果因为调查难度大无法在出院前反馈调查结果的,参保患者可先自费出院结算,再将住院发票等资料报送至长沙县医保中心各镇(街)的医保经办窗口(后续报送地点将有调整,届时将及时宣传告知),商保公司将根据调查结果按照医保政策进行审核支付。

      非协议医疗机构住院报销流程:参保居民因意外伤害在非协议医疗机构住院或在异地发生意外伤害就近就医住院的,参保人或家属需要在受伤就医48小时内向承办保险公司进行电话报案,告知参保人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受伤时间、地点及受伤大概经过。承办商保公司接到报案后将快速派出勘察人员进行勘察,经过勘察确定符合医保政策报销的意外伤害医疗费用,暂时仍由参保患者或家属将相关资料报送至长沙县医保中心各镇(街)的医保经办窗口(后续申报地点将有调整,届时将及时宣传告知),由商保公司根据调查结果按照医保政策进行审核支付。

      勘察报案电话(24小时) 0731-86397628

      咨询(报案)电话(工作时间) 0731-868417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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