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沙时报讯(记者 盛磊 通讯员 文坚)儿子出生,一家人欢喜,近日,市民王某心里特别高兴,迎接妻儿回家时,忍不住放了一挂盘鞭,没想到换来一纸罚单。
10月28日12时许,长沙县公安局接群众举报,称星沙街道星城社区有人违规燃放烟花爆竹。星沙派出所民警现场发现,王某在星沙街道城东安置区D4栋楼下东南角处燃放一挂鞭炮,立即制止,并带他回所调查处理。
民警指出,秋冬季是大气污染防治特护期,根据《长沙市政府关于长沙市中心城区禁止和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长沙市南三环、西三环、北三环、中青路、星沙联络道、滨湖路、黄兴大道围合的城市区域,为限制燃放烟花爆竹区域。上述限制燃放区域,在每年农历腊月二十四至次年正月十五期间,每日早上6︰00至凌晨24︰00(其中除夕和初一为全天)允许燃放烟花爆竹。其余时段,一律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在其他传统节假日和重大庆典活动期间,需要在限放区内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市人民政府批准并予以公告。
民警依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二款之规定,决定对王某处以罚款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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