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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机构入驻满一年 最高可奖励百万元

      产经周刊讯(记者 郑骏)如何利用政策聚集人才,打造人才高地,加速实现“两个率先”?近日,长沙经开区印发 《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鼓励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实施办法(试行)》,为园区人才引进、优质机构入驻等提供政策支持。

      根据该办法,园区企业引才在享受“长沙新政22条”规定的奖励标准之外,引进年薪30万元(含)以上中高层次人才并连续工作满一年,可获1万元/人的奖励;引进博士研究生、高级职称人员及高级技师并连续工作满一年的,可享受5000元/人的奖励。对园区工业企业输送一线生产人员的机构可享受服务费10%的奖励。

      值得一提的是,对于优质人力资源机构的入驻,长沙经开区表现出了极大的诚意。对上年度HROOT权威发布的全球人力资源服务100强或大中华区人力资源服务50强的机构,其区域性总部、子公司入驻满一年,经考核合格分别给予200万元、50万元的奖励;对省级及以上人力资源诚信服务示范机构,其总部、子公司入驻满一年,经考核合格分别给予100万元、30万元的奖励。奖励资金按2:3:5比例分三年拨付。

      此外,优质机构入驻后达到资格还可获得场地支持、贷款贴息、纳税贡献奖励、信用等级政策。对新获评省级及以上市场监管部门AAA级企业信用等级评价的机构,一次性给予3万元奖励;对新获评AA级企业信用等级评价的机构,一次性给予1万元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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