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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起烟花爆竹领域“有奖举报”案例公布

今年以来长沙县查实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举报495起,兑现奖励50.55万元

      星沙时报讯(记者 刘梓嫣)12月25日,记者从长沙县应急管理局获悉,自长沙县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有奖举报”制度实施以来,全县充分调动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参与安全生产工作的积极性,鼓励人人当好安全生产“吹哨人”,2024年以来,长沙县查实举报495起,兑现奖励50.55万元。现对近期烟花爆竹领域打非治违“有奖举报”典型案例进行公布。

      案例一

      “12·2”非法储存烟花爆竹案

      2024年12月2日,县应急局接到群众举报称:开慧镇开慧村丝毛组365号一民房非法储存烟花爆竹。

      县应急局立即联合县公安局、县执法局及开慧镇政府等单位前往现场核查。经查,李某某非法储存烟花爆竹共计897件,其中组合烟花644件、盘鞭51盘、条鞭94件、儿童烟花108件,以上烟花爆竹已妥善安全转移至合法仓库储存,公安部门给予李某某行政拘留7日的处罚。

      按照有关规定,县应安委办决定给予举报人10000元现金奖励。

      案例二

      “12·6”非法储存烟花爆竹案

      2024年12月6日,江背镇接群众举报称:江背镇印山村罗家岭17号附近一仓库疑似违规储存烟花鞭炮。

      接到举报后,江背镇组织派出所、行政执法队、应急事务中心等前往处置。经查,该处为江背镇居民易某兴杂屋,房屋面积约60平方米,现场储存烟花爆竹900余件、礼花弹70余箱,涉嫌违反《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第二十三条第一款以及《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第二十二条第三款的规定。目前,县执法局已进行立案调查。

      按照有关规定,县应安委办决定给予举报人20000元现金奖励。

      案例三

      “12·6”非法储存烟花爆竹案

      2024年12月6日,黄花镇接群众举报称:黄花镇合心村一出租厂房内存在大量非法储存的烟花爆竹。

      接到举报后,黄花镇打非治违专班、应急事务中心迅速联系黄花派出所、黄花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前往现场,经现场清点,该民房储存加特林、孔雀开屏、烟花礼盒等烟花爆竹78箱。该批烟花爆竹已通过危货车安全转移至长沙县烟花爆竹专用仓库,案件由县公安局、县执法局进一步侦查办理中。

      按照有关规定,县应安委办决定给予举报人5000元现金奖励。

      案例四

      “12·17”非法储存烟花爆竹案

      2024年12月17日下午,路口镇接到群众举报称:路口镇路口社区桂花组22号民房内存放有大量烟花爆竹。

      接到举报电话后,路口镇平安法治和应急管理办公室联合路口派出所和路口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立即对该民房进行检查,经查,现场发现烟花205箱,各类鞭炮共计105件,儿童烟花31件。目前,已将涉案烟花爆竹暂扣至长沙县烟花爆竹专用仓库,公安机关给予李某某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

      按照有关规定,县应安委办决定给予举报人10000元现金奖励。

      案例五

      “12·19”非法储存烟花爆竹案

      2024年12月19日,黄兴镇接群众举报称:在黄兴镇光达社区桑田组发现一民房内非法存放烟花爆竹,存在事故隐患。

      黄兴镇政府联合县应急局、县执法局、黄兴派出所赶赴现场处置,查处非法储存烟花爆竹353件。目前,非法储存的烟花爆竹已安全转移至长沙县烟花爆竹专用仓库。案件由县公安局、县执法局进一步侦查办理中。

      按照有关规定,县应安委办决定给予举报人10000元现金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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