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沙时报讯(记者 张兴莎 通讯员 陈源 周程)近日,长沙县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科科长林伟国、副科长杨荣华再次来到了长沙县捞刀河边。两个月前矗立在河边的几栋民宅和厂房已被绿植覆盖,拆迁垃圾也全部清除,环境状况有了明显改善。
长沙县捞刀河星沙饮用水水源地一级保护区陆域内,几栋民房早在2017年初就被列入县级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整治方案中,然而在2017年10月30日的项目工作调度会上,四栋建筑依然没有拆除,林伟国代表长沙县检察院对核查的实际情况进行了通报。
2017年12月25日,长沙县人民检察院对长沙县环境保护局怠于履行职责案立案调查,并于2018年4月12日向县环境保护局发出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书,建议环境保护局全面履行法定职责,采取有效措施,依法保护长沙县捞刀河星沙饮用水水源地的供水安全。
另外,检察院干警一边与长沙县环境保护局的工作人员多次沟通衔接,一边积极督促黄兴镇、安沙镇两个责任单位尽快拆除保护区的居民建筑。5月20日,安沙镇、黄花镇捞刀河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居民住宅房屋拆迁工作全部完成,拆迁后的建筑垃圾已及时清运,黄土裸露区域已完成复绿。
近日,长沙县人民检察院收到了来自长沙县环境保护局关于检察建议书落实整改情况的回复函。随后,检察官也前往捞刀河进行核实,问题已经得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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