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沙时报记者 李丹
实习生 田清竹
近年来,配备泳池的小区慢慢成为吸引市民的因素之一。夏日炎炎,游泳是大家喜爱的消暑运动,每个小区的泳池到了下午就十分热闹。但本该是小区内业主的休闲场所,却迎来了不少“外人”,这让不少业主产生质疑。近日,凤凰城小区业主唐女士向记者咨询,小区游泳池到底该不该对外开放?对外开放是否需要征得业主同意?是否会损害业主权益?对此,记者进行了走访调查。
泳池迎来不少“外人”,业主忧心安全问题
记者走访凤凰城、蓝山郡、湖湾世景等多个小区的泳池发现,在每个小区的泳池,都有一部分游泳的人并不是小区业主,而是附近的市民,可见小区内泳池的开放已经成为常态。另外,成人票收费25-35元不等,儿童票收费15-25元不等。
“我儿子很喜欢游泳,每次游不到7点钟都不肯回家。” 家住筑梦家园的严女士告诉记者,由于自己小区内没有泳池,于是来凤凰城办张340元的儿童卡,可以游20次,相当于17元一次,比酒店泳池方便实惠。
“小区本来就不该随便放人进来,你怎么知道他就是来游泳的?” 唐女士说,自己好几次都看到有人说自己是“来游泳的”,保安就直接放行了。另外,大门是敞开的,每天来来往往很多人,这让她比较担心小区内的安全问题。
刚刚游泳完准备回去的业主程先生告诉记者,自己并不反对泳池外包给专业机构,但反对泳池开放给业主带来不良影响、给小区带来安全隐患。“我希望物业和泳池经营方加强相应管理,建立良好的管理制度。”黄先生说。
泳池外包给健身所,门卫24小时在岗
“泳池需要有专业的救生人员,定期清理和维护成本也很高,如果不外包,物业公司很难承担。”凤凰城物业公司相关负责人表示,就算小区泳池对外开放,物业在管理方面也不会放松,每天都会安排专人巡逻,门卫更是24小时不间断轮班换岗,最大程度地保障业主生命财产安全。
“别看每天有这么多人来游泳,其实光靠卖门票很难回本。”凤凰城小区泳池负责人黄先生告诉记者,泳池的运营成本约为2647.4元/天,以泳池平均门票20元/次计算,那么每天至少要133人才能维持收支平衡。
“即使对外开放经营,我们也会优先为业主提供服务和优惠,保持良性循环。” 黄先生说,为了泳池的有序管理,已经制定了泳池的相关管理制度。另外,如果有350位以上的业主办理游泳卡,将考虑不会对外开放泳池。
泳池可否对外开放要看是否影响业主权益
小区泳池可否对外开放,收益又归谁所有呢?是否会损害业主权益呢?记者就相关问题咨询了湖南金州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刘海平。
刘海平介绍,对于小区内泳池的管理,首先应明确泳池的所有权归属问题。如果泳池土地面积和建造成本分摊到房屋的建筑面积,那么所有权属于业主共同所有;如果没有分摊到房屋的建筑面积,那么所有权归开发商或物业公司所有。
“小区可否对外开放,主要看会不会影响业主的权益。如果泳池所有权归业主共同所有,且经小区业主委员会同意让泳池外包经营的话,那么可以对外开放盈利,只是收益应归业主共同所有,而不是归开发商所有。”刘海平表示,如果泳池对外经营时影响到业主安全或造成业主不便,业主也可以通过召开业主大会来进行协商。
另外,如果在游泳池开放期间发生安全、卫生事故时,应当由游泳池管理方负全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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