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长沙县城乡规划建设局认定,位于长沙县星沙街道星湖湾小区地下车库10栋1单元西侧与26栋之间及11栋1单元与18栋1单元之间围墙,总长度19.5米,属于违法建设。因该违法建设目前无法确定建设人、所有人、管理人,为进一步查清事实并依法及时处理,本机关根据《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第四十五条之规定,特发本公告。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请建设人、所有人、管理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携本人身份证、不动产权证(购房合同)到长沙县行政执法直属分局星沙中队依法接受处理。
2.公告期届满,建设人、所有人、管理人未申报接受处理的,视为放弃相关权利;无人申报接受处理的,该违法建设视为无法确定建设主体的违法建设,我局将依法报县人民政府责成有关部门予以拆除或者没收。
特此公告!
联系地址:长沙县星沙街道107国道县行政执法直属分局
联系电话:0731-84879045
长沙县行政执法局
2018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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