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沙时报讯(记者 盛磊 通讯员 张敏杰)近日,长沙县行政执法安沙分局执法人员日常巡查时,在水塘垸社区湖南星月广告文化创意有限公司厂区内,发现一报废车辆失火燃烧,立即组织附近仓库人员进行灭火。最终,大火被及时扑灭,未造成人员伤亡。
该公司负责人李某称,公司需处理废旧钢架棚和报废车辆,便联系了一家废品公司的员工羿某,由于这些废旧物品较大,不方便运输,羿某便采取热切割方式进行处理。然而,羿某在操作时,不慎引起火花飞溅,导致报废车辆失火燃烧。
据悉,李某未曾查验羿某的《特种作业操作证》。执法人员现场要求羿某出示该证,羿某承认自己没有此证。
执法人员表示,羿某的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生产经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相应资格,方可上岗作业”之规定。
依据相关规定,执法人员对该起违法行为进行立案调查,决定对该公司处以9000元的行政处罚。
安沙分局负责人提醒,各单位要汲取教训,对聘请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查验其《特种作业操作证》,且证件必须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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