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沙时报讯(记者 罗展 通讯员 易统)近日,记者从长沙县人社局获悉,从2018年1月1日起全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将再上调18元/人,达到每人每月193元,养老待遇新标准和1-8月增发部分将于9月底前全面发放到位。
据悉,从2018年1月1日起,长沙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将再上调18元/人,达到每人每月193元。其中,中央财政承担88元,县级财政承担105元。这是全县自2009年启动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以来的第13次提高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领取标准,为全省最高标准。
此次基础养老金待遇调整共惠及全县12.4万领取待遇城乡居民,养老待遇新标准和1-8月增发部分将于9月底前全面发放到位。同时,涉及2018年城乡居养老保险丧葬补助金也将按月补发差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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