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沙时报讯(记者 盛磊)狗,是人类的忠实伴侣,但有时狗狗们也会发“脾气”,深夜犬吠、袭击路人……如何破解犬只管理乱象?今年6月,长沙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了《长沙市养犬管理条例(草案)》(以下简称《条例》),拟将长沙行政区域划分为禁止养犬区、严格管理区和一般管理区。其中,犬只佩戴“电子身份证”将成为基本要求。
看点一:
严格管理区内每户限养一只犬
记者看到,《条例》分总则、免疫与许可、养犬行为规范、留检与经营、法律责任及附则六章,共五十二条。
《条例》将全市行政区域划分为禁止养犬区、严格管理区和一般管理区。
禁止养犬区是指机关办公区、医院、幼儿园、学校教学区、学生宿舍区及单位集体宿舍区等区域;严格管理区是指市区和县(市)人民政府所辖街道以及县(市)人民政府划定的其他区域;一般管理区是指禁止养犬区和严格管理区以外的其他区域。
其中,禁止养犬区不得饲养、繁殖、经营任何犬只;严格管理区实行犬只狂犬病强制免疫和养犬许可制度;一般管理区对犬只狂犬病强制免疫作出要求。在严格管理区内饲养普通犬只的,一般每户限养一只,最多不超过两只。超过限养数量的,由公安机关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没收超养犬只,并处1000元罚款。未按规定对犬只进行狂犬病疫苗免疫,或者无有效的犬只免疫证明的,依法由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1000元罚款。
饲养犬只最迟30日内须办理养犬许可,有遗弃犬只行为的5年内不得养犬。
看点二:
爱犬将佩戴“电子身份证”
《条例》中提出,养犬实行智能管理制度,公安机关对犬只实行智能犬牌、电子标识管理制度。严格管理区内经许可饲养的犬只应当佩戴智能犬牌,植入电子标识。严格管理区未在犬只颈部佩戴智能犬牌的,由公安机关责令改正,处200元罚款。
长沙县警方表示,相对于传统管理方式而言,犬只的“电子身份证”能够更有效地为养犬人找回走失犬只、避免随意遗弃犬只现象的发生,从而在源头上减少流浪犬只的数量。
记者了解到,国内目前在珠海、杭州等地,均已使用犬只电子芯片技术,该芯片只有米粒大小,可植入犬只耳后颈部。芯片内存储有犬只品种、是否已免疫、主人姓名、联系电话等信息。管理部门只要一扫描,即可知道犬只属于谁,而且这项技术现在已相当成熟,植入对犬只不会产生伤害。
看点三:
爱犬伤人,主人需先支付医疗费
对于外出遛狗,《条例》有了更明晰的规定:市民需在狗的颈部佩戴智能犬牌,犬只体重不满20千克的,应当用长度为2米以下的犬绳,犬只体重20千克以上的,应当用长度为1.5米以下的犬绳,并为其佩戴嘴套;在楼道、电梯及其他拥挤场合,市民要怀抱犬只,或收紧犬绳、贴身携带犬只;不得由14周岁以下未成年人单独携带犬只;不得乘坐除小型出租汽车以外的公共交通工具。
而市民普遍关注的外出被狗咬伤怎样维权,《条例》明确要求,养犬人应当按规定进行犬只免疫并取得养犬许可,不得放任犬吠影响他人正常生活,不得放任、驱使犬只恐吓、伤害他人,不得放任犬只在城市道路上乱跑影响交通秩序和安全。
放任饲养、经营或者管理的犬只经常发出犬吠干扰他人正常生活、放任犬只恐吓他人或者驱使犬只伤害他人的,由公安机关依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犬只伤害他人的,养犬人应当立即将被伤害人送至医疗机构诊治,先行支付医疗费用,并在24小时内将伤人犬只送至犬只留检场所进行检测,不得隐匿、转移。
长沙县声音
不反对养狗
但请文明养狗
记者了解到,在星沙城区,许多居民小区有养狗人士,宠物店也随处可见。然而,部分养狗人士不文明、不规范的行为,导致人与狗的矛盾时有发生。
家住中铁国际城的吴先生告诉记者,小区内养狗的人不少,有的外出遛狗会牵绳,有的却放任爱犬到处跑,“今年8月,就有一养狗的居民未牵绳,爱犬突然发狂,咬伤小区内3名小孩”。
不仅如此,吴先生称,小区4栋临街有家宠物店,一到晚上店内犬吠声此起彼伏,导致楼上居民家的宠物狗也跟叫,严重影响其他居民的正常休息。更有甚者,一些养狗人士纵容犬只乱撒乱拉,小区楼道、电梯内常闻到一股骚味,令人恼火。
吴先生坦言,大多数居民并不是反对养狗,只是希望养狗人不要影响他人的正常生活,不要侵犯他人的权利。
记者从县公安局治安大队处获悉,全县已有267只犬上牌,但实际犬只数量远不止此。
治安大队负责人介绍,违规养狗容易导致扰民、伤人事件发生,同时破坏城市环境、带来邻里纠纷,“《条例》实施后,为规范养狗提供了相应标准,也方便了公安机关执法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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