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长沙县健康扶贫工程“三个一批”行动计划实施方案》(长县卫政发【2017】99 号文件安排拨付相关单位先诊疗后付费垫付资金86305.34元,现将资金安排情况予以公示。
监督联系方式:
长沙县财政监督检查局
84011710
长沙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84067162
金额单位:元
项目单位 合计
长沙县第一人民医院 73376.86
长沙县星沙医院 11120.99
长沙县中医院 47.37
长沙县路口镇卫生院 168.69
长沙县安沙镇卫生院 1215.29
长沙县黄兴镇干杉卫生院 126.32
长沙县江背镇中心卫生院 249.82
合计 86305.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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