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媒体数字报 总编辑:宁霞 时报热线 :86885555 注册   登录
星沙时报 版面导航 日 星期 出版
返回版面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每学年进行一次

      

      教育部等六部门日前印发《关于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要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原则上每学年进行一次,每学期要按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际情况进行动态调整。既要做到认定内容、程序、方法等透明,确保认定公正,也要尊重和保护学生隐私,严禁让学生当众诉苦、互相比困。(星沙时报记者 潘东晓)

    版权所有,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或建立镜像。如有违反,追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