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媒体数字报 总编辑:宁霞 时报热线 :86885555 注册   登录
星沙时报 版面导航 日 星期 出版

产经周刊特别报道(T02)

返回版面

施工升降机 杜绝“超期服役”

一在建工地使用年限到期的升降机被强制拆除

      星沙时报讯(记者 刘丹青 通讯员 王鹏)近日,长沙县安监站监督四科工作人员在检查中发现,长沙县某在建项目因工程工期滞后,导致本应于5月使用年限到期的施工升降机无法按原计划的时间拆除,但施工单位为节约成本又不愿意重新安装新的施工升降机。目前,到期的施工升降机已被强制拆除。

      施工升降机在施工现场主要承担在建建筑物的“电梯”角色,运送人员和物料,施工升降机的安全状态直接关系到升降机内人员和物料的安全。记者了解到,根据住建部令《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第166号)及相关规定,该项目使用的SC型施工升降机使用年限为8年,超过使用年限的设备禁止继续使用。

      县安监站监督人员在日常监督检查中,发现该项目施工升降机使用年限将于2019年5月到期,同时了解到因工程工期滞后该施工升降机无法按原计划的时间拆除,但施工单位为节约成本又不愿意重新安装新的施工升降机。针对上述情况,监督人员多次与项目责任主体沟通和提醒,并下发相关执法文书,要求其提高安全意识和责任,停止隐患电梯使用并立即拆除。最终,该“隐患”设备被强制拆除,施工现场已装上了新的施工升降机。

      自2019年以来,全国范围内在建工地起重机械设备事故频发,为深刻汲取事故教训,防范起重设备安全风险,长沙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安监站已建立了内部报警台账,对全县塔吊、外用施工电梯、物料提升机等工地常用的大型机械设备进行密切监控,持续加大监管力度,对发现的建筑起重机械安全隐患保持“坚决遏制,绝不容忍 ”的原则。

      “我们将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不留隐患,确保长沙县在建项目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可控。”县住建局相关负责人表示。

    版权所有,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或建立镜像。如有违反,追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