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沙时报讯(记者 熊毅 通讯员 刘曦阳)驾驶未年检的车辆与超速行驶的摩托车相撞,导致摩托车驾驶员抢救无效身亡。记者近日从长沙县人民法院获悉,汽车驾驶员黄某因犯交通肇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7个月,缓刑一年。
黄某今年50岁,长沙县江背镇人。2015年1月,他驾驶一辆未年检的小汽车,沿长沙县榔梨街道车身路由西往东方向行驶,行至与青园路交叉的路口时,遇到邓某驾驶的摩托车沿青园路由南往北行驶至该路口。由于黄某超速驾车,且在通过无交通信号路口时没有让右侧道路来车先行,导致汽车与同样超速行驶的摩托车相撞,驾驶员邓某受伤倒地,送至医院抢救后,于2015年10月下旬身亡。
事后,黄某与邓某的近亲属达成赔偿协议并履行完毕,取得了邓某近亲属的谅解。2015年11月11日,黄某到长沙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投案。经交警认定,黄某在本次交通事故中承担主要责任。
法院审理认为,黄某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交通事故,致一人死亡,且负事故主要责任,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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