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沙时报讯(记者 熊毅)把贵重物品或现金放在车上是很危险的!记者近日从长沙县人民法院获悉,该院审结一起利用汽车落锁干扰器实施盗窃案,被告人黄宾(化名)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
黄宾是一名无业人员,他发现很多车主用遥控钥匙锁门后,不会检查车门是否上锁,而且车上往往放有贵重物品或现金,于是便萌生了利用汽车落锁干扰器实施盗窃的念头。
2014年12月底,黄宾伙同他人一起,窜至长沙市八医院停车场,躲在一侧伺机作案,当车主喻先生将车开进停车场锁门离开时,启动汽车落锁干扰器,导致车门没有锁死。待喻先生离开后,黄宾便将车内的20000元现金盗走。
2015年1月,黄宾窜至长沙市芙蓉区某酒店,故技重施准备盗取一辆高档汽车内的财物时,被酒店保安现场抓获。
黄宾到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当庭自愿认罪。据此,法院认为他的行为已构成盗窃罪,责令其退赔喻先生损失20000元。
所谓的落锁干扰器其实是一种信号屏蔽器,通过发射电磁波屏蔽汽车遥控的电磁波,使汽车处于“假锁”状态。车主用遥控钥匙锁车后,最好拉一拉车门,看车门是否落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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