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约、集约用地,简单来说,即如何更有效地利用土地,以最小的土地成本,满足社会经济发展与环境建设的需要。土地节约集约是相对于粗放而言的,主要包括三层含义:一是节约用地,各项建设都尽量地节省用地,千方百计不占或少占耕地;二是集约用地;每宗建设用地必须提高投入产出的强度;提高土地利用的集约化程度;三是通过整合置换和储备,合理安排土地投放的数量和节奏,改善建设用地结构、布局,挖掘用地潜力,提高土地配置和利用效率。
长沙县全县总面积1755.62平方公里,耕地面积5.86万公顷,总人口81.3万人,大力推进节约集约用地,成为保障发展用地需求的根本途径,也是缓解土地供需矛盾的必然选择。2013年度,长沙县开展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县创建活动,争创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县。目前已完成节约集约模范县创建活动相关工作,并经省国土资源厅审核达标。
科学规划 促进节约集约用地
在产业规划上,坚持“南工北农”的发展战略,将县城及南部城郊镇定位在发展工业和城市服务业上,以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为龙头,重点发展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将县域北部镇定位在生态型农业上,以现代农业示范区为载体,重点发展生态农业和休闲农业。
抓住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机遇,按照产业定位,划定土地利用功能区和用途管制区,通过用途管制强化建设用地总量管理,通过建设用地年度计划管理,盘活存量建设用地,挖掘建设用地潜力,实现了让有限的土地资源创造出更大更好效益的目标。
强化机制 保障节约集约用地
建立项目准入和用地供应制度。制定了《长沙县招商引资项目操作规程》,严格设立并执行项目准入和用地供应制度,变“招商引资”为“招商选资”。招商项目用地需经招商引资领导小组前置初审、项目建设领导小组审查、用地预审、土地审批、土地批后监管等多个审查监督环节,不仅提高了项目准入和用地供应的门槛,而且保障了项目的真实、合理和有效,杜绝了土地资源的浪费。
制定工业地产建设管理实施意见。制定了《长沙县工业地产建设管理实施意见(暂行)》,明确规定:用地面积小于200亩、总建筑面积小于30万平方米的工业地产项目原则上不单独供地;单独供地项目容积率控制在2.0~7.0之间,建设密度不低于35%,绿地率不高于15%,标准厂房单体面积不少于5000平方米。按照上述要求,发展和管理工业地产,以达到节约集约利用土地的目的。
建立评价考核体系。各开发(园)区及各镇(街道)按照《长沙市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考核办法》实行“年度评估,五年考核”;同时将节约集约用地工作纳入镇(街道)领导班子绩效考核中,实行县政府对镇(街道)政府考核,考核结果作为镇(街道)领导职务晋升、年度评优的重要依据。通过评估考核,全面落实了最严格的节约集约用地制度。
建立生态补偿机制。制定了《长沙县建立生态补偿机制办法》,明确规定项目用地在挂牌成交或划拨土地在办理结算时提取3万元/亩生态补偿资金,划入财政专户,专款用于生态环境建设。通过生态补偿机制的实施,为促进节约集约用地和生态文明建设提供了制度保障。
严格监管 落实节约集约用地
严格保护耕地,确保占补平衡。以批准后的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成果为依据,及时开展永久性基本农田划定和基本农田数据库建设工作。为确保该项工作成果质量和实效,长沙县为此编制县、镇(街道)、村三级基本农田保护专题图280张,建立基本农田保护责任账册261本,设立基本农田保护标志牌240块,发放基本农田保护责任卡15.43万张,在此基础上建立基本农田数据库,为严格保护耕地提供了技术平台。
规范土地市场,优化资源配置。作为“全国土地网上招拍挂试点县”,严格按照市场化配置资源的要求,控制土地一级市场。近年来,长沙县土地有偿使用率达100%,土地招拍挂率达100%,建立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土地市场化配置体系。
强化执法监察,严格依法用地。建立了由长沙县国土资源局牵头、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公安局等部门参与的土地联合执法体系,拟定了《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责任追究办法》。建立县、镇、村三级土地监察网络,设立违法用地监督举报电话。
模式创新 探索节约集约用地
经过不断的实践和探索,长沙县目前已初步形成了以下6种节地模式:
“集中居住点”节地模式
以开慧镇为代表的“集中居住点”节地模式,按照统一规划布局、统一调配权属、统一基础设施、统一分摊成本、统一供地联建的“五统一”原则,从2012年7月起,开慧镇葛家山村樟树组的21户村民已陆续搬进新家,成为第一批入住板仓小镇农民集中居住点的村民。村民原宅基地占地31.5亩,实行集中居住后宅基地6.4亩,节约25.1亩。“集中居住点”节地模式,改善了农民居住条件,整合了零散宅基地,提高节约集约用地水平。
“多层厂房”节地模式
以中部智谷为代表的园区“多层厂房”节地模式,经济技术开发区坚持“用1%的土地创造90%的财富”的思想,以项目集中布局的方式实现了节约集约用地目标。如中部智谷工业园。占地面积168.8亩(约11万平方米),规划建筑面积达到了31万平方米。与普通单层厂房相比,容积率大大提高。同时出台了财税鼓励政策,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也采取给与补贴、减免报建相关费用等措施,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建设多层、标准厂房,少占土地。目前,长沙县友文槟榔厂、远航酒类贸易有限公司、蓝色置业有限公司、星沙国际企业中心等企业共建成多层厂房面积约21万平方米,在建多层厂房面积约6万平方米,使多层厂房节地模式得到大力推广。
春华土地整治模式
春华镇采取“服务产业、计划管理、企业自建、以补代投”的土地整治模式,按照“整理一片、验收一片、补助一片”的管理办法,带动了社会资金投入土地整治,促进了现代农业的快速发展。该模式自2009年至2012年底,利用四年时间完成三期土地整治,面积5930亩。
创新农民安置模式
以丁家安置区、黄兴镇为代表的农民安置模式打破传统,实行集中安置,取得了节约土地、村民安居乐业的新局面。高层公寓式安置模式。丁家安置区在安置户住房建筑面积不减少的情况下,向高空发展,安置人口2441人,用地面积173亩;将节约的36亩土地用于生产安置,保障了安置户的长远生计。目前,我县的龙塘等安置区相继采用该模式,做到了更大程度地节约集约用地。货币安置模式。在农户安置户自愿的前提下,黄兴镇通过建设“货币安置”保障房安置。与传统安置标准(80平方米/人)相比,节约用地约25公顷,实现了由“划地安置”向“货币安置”的转变,节约了土地资源。
“腾笼换鸟”高效利用模式
经济技术开发区在工业用地出让合同中明确约定项目建设规划条件、产业类型、投资规模、投资强度、开竣工时间等事项或标准,对违反合同约定事项和达不到约定标准的项目,实行用地削减或政府收回用地的政策;对要求改变用途转让的已开发建设项目,按市场评估确定价格,由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负责收购;对低效利用及闲置的建设用地收回重新出让,同时对未构成闲置但尚未完全开发利用的土地,积极采取改变土地用途、纳入政府储备、协商收回并给予合理补偿等途径进行处置利用。如LG飞利浦曙光公司因市场因素退出,经开区积极引进湖南蓝思科技公司租赁LG飞利浦曙光公司厂房进行生产,盘活土地30公顷,可实现工业产值70亿元,产出强度将达到2.33亿元/公顷,实现了土地资产的可持续利用。此外,在韩国HEG公司玻壳破产清算的同时,引进湖南省信息产业集团收购韩国HEG公司,进行改造重新启动太阳能玻璃生产基地,实现了高能耗生产基地的转型。
“低效矿山退出制”模式
以白石岭钨矿为代表的“低效矿山退出制”模式,低效矿山退出机制是实现矿产资源高效化、集约化经营的重要手段,是做大做强矿业这一传统支柱产业的有效途径。长沙县白石岭钨矿矿区约1平方公里,因滥采滥挖、导致钨矿低效开采、地质环境受到严重破坏。县政府严格按照相关文件规定,对低效开采、破坏环境的矿山采取退出机制,强制关闭白沙乡白石岭钨矿,并制定水土保持和森林植被恢复治理方案。目前,长沙县关闭低效利用的矿山企业共39家,促进了全县矿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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