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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县首次大规模 取缔已关闭矿山企业

      本报讯(记者 周游 通讯员 杨铖俏)采矿权到期却仍在生产,未办理相关证件却在持续开采。9月9日,长沙县国土资源局在本报上对全县范围内39家非煤矿山企业刊登注销登记公告后,现已开始逐步落实,依法对其进行关闭,近日相关部门联合对首批6家企业进行了整治。

      近日,经长沙县人民政府批准,由政府办组织跳马镇政府、国土、公安、城管、县安委办等职能部门,制定综合整治行动部署方案,对跳马镇范围内的五桂片石厂、跳马涧片石厂、楠木坡片石二厂等5家开采权到期企业和1家无证开采的企业进行综合整治,现场拆除设备,消除安全隐患,疏散施工人员,封闭开采面和矿山道路,达到矿产验收标准“三不留一封闭”的要求。

      据长沙县国土资源局负责人介绍,为进一步巩固和深化2012年以来“打非治违”工作成果,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根据各级各部门关于安全生产要求,该局严格按照矿山企业安全生产大检查专项行动方案,全面贯彻安全生产精神,开展了一系列矿山企业安全生产检查工作,以矿产资源打非治违为工作重点,坚决取缔已关闭矿山企业、打击超深越界行为。

      据悉,此次行动是长沙县历年来首次大规模取缔已关闭矿山企业,今后将在其他乡镇逐步落实,依法关闭,打造一个青山绿水的美丽长沙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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