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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经周刊综合(A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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罚 店外经营最高罚2000元 乱摆摊担最高罚3000元

长沙县行政执法直属分局成立处突机动中队强化市容精细执法

      

      星沙时报讯(记者 盛磊 见习记者 陈妙琼)“中南菜市场广元路有多名流动摊贩占道经营,请求支援!”近日,长沙县行政执法直属分局湘龙中队执法队员巡查发现占道经营情况,立即通知处突机动中队增援。

      当天下午5时,中南菜市场附近的广元路被不少流动摊贩占据,导致该路拥挤不堪。执法人员发现后,立即分成三组,分别拉起警戒线,告知摊贩违法依据,并依法暂扣经营工具。

      这是近期该局开展精细化执法的一幕。流动摆摊情况较严重且易反弹的通程广场、中南菜市场、卜蜂莲花、华润万象汇等周边道路广场,是此次行动的重点区域。针对这些整治难点,该局成立处突机动中队,采取“常驻+抽调”的形式集中行动。“处突机动中队常驻15人,如有需要再从其他镇街中队抽调人手。”县行政执法直属分局负责人说。

      “我们的行动坚决不发通知、不打招呼,所有队员在行动前递交廉政责任状。”该负责人介绍,该局正在开展为期两个月的精细执法,目前是第一阶段的治理,专项强化治理流动摆摊和店外经营,下一阶段将着重查处违章广告、乱丢乱贴的违法行为。此外,经报县法制部门备案后,该局决定行动期间办理的行政案件按最严标准处罚。

      □相关链接

      市容秩序精细化执法行动期间案件处罚标准

      一、店外经营、店外堆物处以1000元~2000元罚款。

      1.一般情节:配合执法,情节较轻的,处以1000元罚款;

      2.严重情节:因店外经营、店外堆物已接受行政处罚2次以上(不含本次)的、或拒不配合执法检查,态度恶劣,阻碍执法人员依法执行职务情节严重尚不构成犯罪的,处以2000元罚款,并移交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进行处理。

      二、乱摆摊担处以500元~3000元罚款。

      1.轻微情节:占地面积10平方米以下,配合执法,违法情节较轻的,处以500元罚款;

      2.一般情节:占地面积10平方米以上,或因乱摆摊担被处罚2次以上(不含本次)的,处以2000元罚款;

      3.严重情节:态度恶劣,拒不配合执法检查,阻碍执法人员依法执行职务情节严重尚不构成犯罪的,处以3000元罚款,并移交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进行处理。

      三、当事人为残疾人、间歇性精神病人、低保户等特殊群体的,提供户籍所在地的社区出具的证明或相关部门办理的残疾证等证件后,可以从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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