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沙时报讯(记者 盛磊 通讯员 曲直)因举报他人违法运输、储存危险化学品,投诉人罗某获得了8000元奖励。近日,长沙县行政执法局通过市民举报查处了一起无证运输、储存危货案件。
罗某常经过长沙县黄兴镇黄兴新村群力组,发现这里总有货车只在夜间进出一间仓库,他觉得这很不正常。
他在该仓库附近查看并打听到,里面存放了大量桶装货物,均是从外地运过来的,“只要靠近仓库就能闻到刺鼻性气味,很可能是一些化学品。”随后,罗某将情况反映给县行政执法局。
接到投诉后,县行政执法黄兴分局执法人员赶到现场调查,发现仓库内停放着一辆挂车,车箱是敞开的,车上载有大量桶装货物,部分包装上无标识,几名工人正在卸货。
执法人员仔细核对货物单据,发现其运输的是乙烯基树脂、乙烯基酯树脂、过氧化甲基酮等物品,这类货物属于危险化学品,部分含剧毒,且易燃易爆,需要专业车辆运输,而该挂车并不具备危货运输资质,遂依法进行暂扣,并联系专业公司将危货转运至望城区651仓库。同时,执法人员调查发现,该仓库由民房改建而成,达不到危货储存要求,存在严重安全隐患,随后联系安监部门进行取缔。
经查,这批货物属于湖南省科宝华宇材料有限公司。其为节省成本,租民房做中转仓库。目前,该公司因无证运输、储存危险化学品,执法部门向其下达了处罚决定书。
县行政执法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行政执法涉及城管、交通、农林水畜等诸多领域,特别是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重点领域,需要变部门“管理”为全民参与“治理”,才能有效遏制违法行为。
该负责人表示,群众如发现违法行为可拨打85252110举报,执法部门将第一时间调查处理,经核实符合奖励要求的,接到领奖通知之日起60日内,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来领取奖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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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报人获奖励应满足的条件
(一)所举报的违法行为发生在本县行政区域范围内;
(二)有明确具体的被举报方、具体的举报事实及证据;
(三)举报提供的线索事先未被执法部门掌握;
(四)举报的情况属首次被举报,经查证属实并已依法做出处理;
(五)举报人积极配合执法部门查处被举报的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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