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缺公德

私藏共享单车,小心被拘留

市民若发现有人盗窃破坏共享单车,可向公安机关举报

      星沙时报讯(记者 张兴莎 通讯员 胡抗抗)共享单车不仅方便了市民,还为打赢“蓝天保卫战”作出了贡献。然而,竟然有个别使用者贪便宜把共享单车据为己有。对此,律师提醒,“私藏”单车的行为不仅不道德,还涉嫌违法。

      “我家楼下就有,明明是一辆共享单车,但是却上了一把私锁。”家住凤凰城的杨女士告诉记者,她有次看到一位邻居将一辆共享单车搬回了自己家,并且还给车辆上了锁,“共享单车一般都是扫码解锁使用,不知道她为什么能破解当作私车用”。

      记者就此向共享单车公司进行了咨询。“从技术层面来讲是不能私自使用的,这个例子中很可能使用者采取了强制手段,将锁撬开或者直接把锁剪断。”哈罗单车湖南省公关经理唐烨彤告诉记者,一旦发现有蓄意破坏、盗窃、违规使用的情况,会立即报警。

      共享单车顾名思义就是大家共享,如果出现“私藏”的情况,除了在道德层面遭到他人谴责外,私藏者会不会受到法律的制裁呢?记者带着疑问咨询了律师。

      “私占共享单车可能面临治安处罚,情节严重的还有可能构成盗窃罪。”长沙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值班律师介绍,如果市民采用秘密的手段,将共享单车非法据为己有,这在法律上已经构成了盗窃罪。

      律师表示,市民采取手段破坏共享单车,对于这种行为,《治安管理处罚法》有相关规定,属于故意毁坏公私财务,其将面临行政处罚。另外,如果市民发现有人采取非法手段盗窃、破坏共享单车,可以向公安机关或供应商进行举报投诉,公安机关将依法予以查处。

      律师提醒

      未满12周岁,不允许骑车上路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另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一条,驾驶自行车、三轮车在道路上行驶的驾驶人必须年满12周岁。其中,道路是指公路、城市道路和虽在单位管辖范围但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的地方,包括广场、公共停车场等用于公众通行的场所。可以说,12周岁以下儿童不能骑车上路。

      律师提醒,市民应遵守社会公德、维护公共秩序,骑行结束后要锁车,不要乱停乱放,不占用盲道、行车道、消防通道等公共区域,不要将共享单车停放在封闭小区、办公楼、地下车库等封闭区域,不把共享单车据为己有;同时,不肆意破坏共享单车,一旦发现不文明使用共享单车的行为,市民可及时取证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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