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沙时报记者 陈妙琼
通讯员 李涛
今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颁布实施20周年,记者从长沙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获悉,20年来长沙县累计数百万人次无偿献血。目前,2018年度长沙县团体预约无偿献血工作圆满结束。截至7月15日,全年团体预约无偿献血完成人数达4400人,献血总量为158.57万毫升,完成率达133.33%。
长沙县4400人献血158.57万毫升
“政府组织一次,我就参加一次,算起来总共有7次了。”7月12日,长沙县青山铺镇机关院内的采血车上,56岁的洪河村党总支书记罗泽良主动要求献血400毫升,他已经连续7年参与献血。
虽然天气炎热,但丝毫没有影响市民献血的热情。在工作人员的引导下,大家认真登记、填表、验血、采血,医护人员耐心介绍献血常识及献血后需要注意的相关事项。党员干部踊跃带头,群众积极参与,整个过程井然有序。
“我是一名党员干部,希望能通过献血,以身作则带动更多人参与,让更多生命得到延续。”在罗泽良的带领下,洪河村资历深的村干部人均献血次数达六七次,该村村民也积极响应,参与无偿献血。
当天,青山铺镇共有101名志愿者前来献血。随着青山铺镇最后一名爱心人士献血完毕,长沙县18个镇街及经开区党工委和管委会办公室、县直机关工委共计4400人完成献血。其中,春季完成1795人,献血量66.15万毫升;夏季完成2605人,献血量92.42万毫升。
“定期献血可促进人体的新陈代谢,对健康有好处,还能帮助别人,挽救生命,这是一件很有意义的事。”无偿献血有益身体健康和社会和谐发展,逐渐成为越来越多市民的共识。
全市每天至少需要500名市民参与献血
今年是我国《献血法》颁布实施20周年。1998年,《献血法》正式实施,以法律形式确立无偿献血制度。20年来,我国无偿献血制度全面建立,全国无偿献血人次从1998年的32.8万上升到2017年的1459万,献血量从1998年的400万单位(800吨)提高至2017年的2478万单位(4956吨),献血量大大增加。
《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第二条规定国家实行无偿献血制度,提倡十八周岁至五十五周岁的健康公民自愿献血。第三条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领导本行政区域内的献血工作,统一规划并负责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共同做好献血工作。同时,第七条显示,国家鼓励国家工作人员、现役军人和高等学校在校学生率先献血,为树立社会新风尚作表率。
“团体预约无偿献血,是引导公务员积极参与献血的措施,也是县政府做好献血工作的责任。”长沙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参与团体预约无偿献血的大部分人员都是政府工作人员,党员干部用实际行动践行了为民宗旨,带动了群众共同参与无偿献血的热情和积极性。
此外,长沙血液中心介绍,受血液有效期限制,血液无法一次大量采集,也无法长期储存,全市每天需要500名以上健康适龄的爱心市民参与无偿献血,才能基本保障医院临床救治的用血需求。长沙血液中心呼吁各爱心团体通过预约热线0731-84688112、84718215预约献血,该中心将派采血车上门提供优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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