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沙时报讯(记者 盛磊 通讯员 向累林)近日,长沙县行政执法黄兴分局执法人员巡查发现,长沙黄兴海吉星国际农产品物流园对面的停车坪存在违法经营成品油行为,立即着手调查。
“当时停车坪内停放着一辆闽A牌照的中型罐式运输车。”执法人员调查得知,车辆驾驶员林某和押运员汤某在运送柴油至其他单位后来到此处,对外以6.4元/升的价格向一台重型仓栅式货车销售柴油453.33升,现场实际收取了2901元加油款。
经询问,林某和汤某是福州盛安达运输有限公司的员工,日常负责运输柴油,其车辆有危险品运输资质,柴油来自于浏阳市一家公司。
两人明知未经许可不得零售经营柴油的情况下,为了图利,私自对外销售柴油,其行为违反了《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第三条第一款、第三十八条第(一)项之规定,执法人员对此依法立案,并依据《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第(十一)项之规定,对其所属公司给予3万元顶格处罚。
“这种流动加油方式,现场无任何安全措施,安全隐患极大,极易发生燃爆伤亡事故。”执法人员提醒货车司机,务必到正规加油站加油。
版权所有,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或建立镜像。如有违反,追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