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媒体数字报 总编辑:宁霞 时报热线 :86885555 注册   登录
星沙时报 版面导航 日 星期 出版

产经周刊·综合(A06)

返回版面

公 示

      根据《湖南省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护条例》的规定,经县级综治机构调查核实,县见义勇为评审委员会评议,现将我县孔明等同志见义勇为事迹公示如下,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对以下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将情况于2019年1月30日前反馈到长沙县综治办。联系电话:84011297。

      长沙县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1月23日

      

      一、孔明,男,1980年11月出生,长沙县长龙街道茶塘村小塘组村民。

      2018年7月17日下午3时许,孔明一家在自家农田放水,他的妻子突然发现本组徐小红在旁边的池塘喂鱼草时,不小心滑进了水塘中,塘基坡陡水深,徐小红不识水性,一下子就被水淹没了头顶,情况十分危急。孔明的妻子马上呼救,孔明听到后迅速丢下手里的工具,衣服都来不及脱就跳入水深2米多的池塘中奋力朝徐小红靠近,几经努力终于将徐小红推到岸边,并在妻儿的帮助下,一起将徐小红营救上岸。孔明不顾个人安危,在深水池塘营救他人的行为值得肯定。

      

      二、杨湘清,男,1965年6月出生,长沙县福临供销社下岗职工,住长沙县星沙街道凉塘路社区。

      2016年12月15日晚,杨湘清受朋友邀请在星沙四区一歌厅喝茶唱歌。晚上10时许,同在歌厅大厅唱歌的李X辉和张X桃发生口角纠纷,被人劝开后,两人再次发生肢体冲突,尤其是李X辉气势汹汹,有意寻衅滋事,造成歌厅秩序一时非常混乱。这时坐在大厅角落的杨湘清为了防止事态进一步恶化扩大,及时挺身而出对两人的冲突行为进行制止。在劝阻制止的过程中,杨湘清被李X辉用砸碎的啤酒瓶刺伤左眼失明,造成七级伤残。杨湘清作为第三人,出于热心正义制止公共场所滋事打架的当事人,是值得肯定的弘扬社会正气的行为。

    版权所有,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或建立镜像。如有违反,追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