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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改落脚点在“同城同权”

      ◎徐剑锋

      中国的户籍制度改革正在不断推进。截至目前,全国已有24个省份出台了户籍制度改革方案。综合各地方案来看,建立居住证制度成为各地“标配”,部分城市降低了落户门槛,特大城市则普遍提出“建立积分落户制度”。(9月23日中国新闻网)

      

      作为户籍制度改革的“标配”内容,居住证制度从出现之初就承载着社会各界的期望。现实语境下,如何让“写在纸上的权利”跃出纸面、冲出阻力,却还有很长的路要走,这考量的是政府职能转变和公共服务的实效与成色。

      正如有首歌中唱道:“城里的月光把梦照亮,请温暖他心房……”,通过户籍制度改革,可以让更多人安心进入城市,软性化解同城二元结构的矛盾。但这仅仅还只是一个起点,居住证制度要有“落地效益”,关键在于消弭户籍人口与居住人口之间的权利差距等问题,这不仅需要身份上的“正名”、人格上的尊重,更需要政府关爱机制、公共服务体系的完善和健全。

      从这个角度来讲,户籍制度改革最根本的是怎样实现公共服务均等化,而不是单纯的人口城镇化。眼下而言,让户籍人口与居住人口平起平坐,面临着诸多思想观念和现实利益“羁绊”。概括起来,主要有三个方面:其一,“排外”观念根深蒂固。譬如,很多时候外来者被另眼看待而沦为“二等人”,同工不同酬、同命不同价等现象屡见不鲜;其二,地方财力和公共设施、便民服务,还无法完全负担和承载更多的外来人口;其三,政府职能部门存在“懒政”思维,在办证定位上出现了“权力”与“服务”的角色错位。

      谁都清楚,就业保障、养老服务等公共产品和政策的供给,属于公共财政范畴,理应“取之于民,用之于民”,让每个公民平等享受。由此而言,居住证改革重在兑现和落实“同城同权”,切实解决好“福利难题”和权益问题,亟需一系列政策与制度跟进,通过公共财政“兜底”来做大城市总体权益的“蛋糕”,补齐公共服务的“短板”,加快城乡一体化、公共服务均等化步伐,从而最大程度地赋予外来者“公正的福利待遇和平等的权益保障”。

      从某种意义上讲,只有实现公共福利和权益“人人平等”,人口不再按地域而分三六九等,城乡一体、“同城同权”的愿景才能一点点变成现实。所有这些,应当成为现代责任政府努力的方向,并要坚持把以人为本的理念贯穿始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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